Daniel Romero on unsplash
歐洲議會的國內市場暨消費者保護委員會(Internal Market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Committee)在本周三(4/20)以43比2票通過了《無線電設備指令》(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修正草案,將要求所有的可攜式電子裝置都必須具備USB Type-C充電埠,以避免消費者必須購買不同規格充電器而帶來的大量電子垃圾。
該委員會表示,新的規定將確保消費者在購買新的裝置時,不再需要新的充電器與充電線,使用一個充電器就能替所有中小型的電子裝置充電。
因此,舉凡行動電話、平板電腦、數位相機、耳機、頭戴式裝置、手持遊戲機或可攜式喇叭,只要是可透過纜線充電的,不管是哪個品牌,都必須配備USB Type-C傳輸埠。這意謂著目前仍採用獨家Lightning傳輸埠以同時傳送資料與充電的蘋果,也必須作出改變。
此外,議員們還希望未來每個新裝置上都有標示充電選項,以及產品是否附有充電器,以協助那些已經擁有許多充電器的消費者進行採購決策。
歐洲議會也期許歐盟執委會能在2026年年底以前制定政策,以讓任何新的充電解決方案都能具備基本的互動能力,避免市場出現新的分裂,並減少環境的污染與浪費。
根據調查,每年約有50億的可攜式裝置充電器出貨至歐洲,造成1.1萬至1.3萬噸的電子浪費,單一的充電器不僅能減少浪費與對環境的衝擊,也將造福消費者。
此一修正案也有例外,如尺寸太小而無法嵌入USB Type-C傳輸埠的智慧手錶、健康追蹤器或其它運動設備。
歐洲議會即將於今年5月舉行的全體會議上針對該修正案進行投票,外界預期將會順利過關,之後即會與歐盟各國展開協商以確定該法案的最終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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