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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州長Greg Abbott在去年9月簽署了Bill 20法案,準備禁止大型社交網站過度審核用戶的言論,該月網路貿易推動組織NetChoice與美國計算機與通信工業協會(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CCIA)就告上了法院,宣稱Bill 20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不過,美國上訴法院於本周判決,德州可合法實施該法案。
Bill 20所規範的對象為每月用戶數超過5,000萬人的大型社交平臺,目的是為了避免該州居民受到社交媒體平臺的言論審查,以捍衛德州的言論自由,要求社交平臺不得只是因為政治觀點就封鎖用戶,必須揭露內容管理政策,提供移除內容的原因,也必須在48小時內移除非法內容。
Abbott說,他們捍衛德州的言論自由,社交媒體應該是資訊可自由流動的公開辯論園地,但社交媒體卻壓抑保守派的觀點與想法,這是錯誤且危險的。
不過,德州官方新聞稿中沒說的是,Bill 20也賦予人們控告社交平臺的權利,倘若使用者認為自己的內容無端被移除或遭到平臺封鎖,便可控告該平臺,而讓許多人擔心這將迫使社交平臺更不敢審核平臺內容,遺留更多的不實資訊或仇恨言論。
NetChoice與CCIA很快就針對Bill 20提出訴訟,指稱社交媒體執行編輯自由裁量權是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且該法案更迫使社交平臺傳播令人反感的內容。
地方法院的法官在去年11月同意了NetChoice與CCIA的立場,並頒布了Bill 20的暫時禁制令,但本周上訴法院則放行了Bill 20,允許德州實施此一原本應於去年12月2日上線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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