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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

COVID-19疫情迫使許多學生只能在家上課,為了避免應運而生的教學科技侵犯兒童隱私,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在19日指出,教學平臺或科技為了讓兒童於網路上完成作業或進行遠端上課,而迫使學校或家長交出兒童的隱私權是違反《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案》(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COPPA),宣布將致力於保障兒童隱私。

FTC表示,在現代的數位經濟趨勢下,兒童必須學會透過科技來學習,也必須使用科技學習,然而,家長與學校卻被迫由商業監控業務模式主導的行業來引導,這類的服務有能力蒐集大量的個人資訊,更令人擔心的是,這些資料可能被用來建立兒童的檔案。

FTC坦承,許多數位經濟業者都積極蒐集人們的資料並藉此營利,但教學科技供應商卻必須受到COPPA的規範,該組織將確保這些供應商完全符合規定。

相關規定包括不得要求兒童提供參與活動必要資訊以外的個人資訊;就算取得學校授權以蒐集兒童資訊,也不得將相關資訊應用在任何其它商業目的,包括行銷及廣告;存放兒童資訊的時間不得超出該活動的所需時間;業者必須制定程序來保護兒童個資的機密、安全與完整性。

FTC也警告,舉凡違反COPPA的業者不僅可能面臨民事處罰,也可能迎來新的要求與限制以阻止它們的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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