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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Google女性員工提出性別歧視集體訴訟的兩家律師事務所Lieff Cabraser Heimann & Bernstein及Altshuler Berzon在上周五(6/10)宣布,Google已同意支付1.18億美元與曾任職該公司的女性員工和解,此一和解協議涵蓋從2013年9月曾在Google擔任236個職位的1.55萬名女性員工,此一和解協議仍待法官批准。
此一訴訟案最早是在2017年由3名女性員工所提出,她們抨擊Google具備兩個系統性的非法行為,一是在同樣的職位上,Google支付給男性的薪酬高於女性,二是在同樣的教育水平與經驗上,女性會被分配到較低的職位,之後擴大成集體訴訟。
當時原告引用了經濟學家David Neumark的研究,指出Google每年支付給女性員工的薪酬,大概比同職位的男性少了1.68萬美元。
提出訴訟的女性員工中,Holly Pease在Google任職超過10年,她說,Google自創立以來便一直引領科技產業,現在Google也有機會帶頭改變,以確保科技領域對女性的兼容與平等。
除了金錢上的補償之外,Google也同意在未來的3年由第三方的專家負責分析該公司在招聘時的分級作法,也會有獨立的勞工經濟學家來審核Google的各種薪酬公平研究,還必須由外部人員監督。
Google向《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表示,雖然該公司相信其相關政策與實踐都是公平的,但還是很高興達到了協議,過去9年來Google已進行了嚴格的薪酬公平分析,以確保不管是薪水、獎金或股權獎勵都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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