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人士多視行動通訊產業是繼PC、半導體產業之後,臺灣未來創新的火車頭工業,對於身為通訊產業法令的執行者,副局長的看法為何?
過去交通部釋出第2代行動通訊業務(GSM)後,大哥大業者便將服務推出,市場很單純。但隨著行動通訊技術日趨成熟,第2.5代行動通訊業務開跑,以及第3代行動通訊執照即將釋出,市場的產業價值鏈開始變動。從政府的角度來看,不只是交通部看重其發展,包括經濟部、工研院等政府單位也投注心力在行動通訊產業。
除了臺灣已開始逐漸建構電信產業上下游的產業聚落外,行動通訊與網際網路結合的趨勢更是各界看好的商機。不只是硬體、軟體大廠要來分一杯羹,內容提供者(ICP)更有機會擺脫.COM公司泡沫的陰霾,另外開闢商機新市場。因此政府及業界均有為下一代行動通訊產業奠定基礎的共識。第三代行動通訊(3G)執照即將釋出,但GPRS上市之路卻未漸入佳境。眼見行動數據市場顯得施展不開,歐洲業者競標3G執照的下場殷鑒未遠,政府如何協助業者成功拓展行動數據服務市場?
經營行動上網(Mobile Internet)市場只能一步一步地耕耘,因此必定先走上GPRS服務,接著3G服務才能平順地到來。而在GPRS市場方面,據了解各家大哥大業者皆已準備2萬門號等待GPRS用戶上線,因此只要手機的機種推陳出新、價格降至中低階,相信GPRS用戶上線的數量會愈來愈多。
此外,經濟部資訊工業發展推動小組等單位也鎖定臺北、臺中、高雄等都會區,實現行動上網示範區,在上述區域提供開放式行動上網平臺,讓各家內容業者、大哥大業者都在該平臺提供服務,因此包括內容、費率也是另外計價收費,預計明年推出,希望藉由示範區的實驗成功,一舉推動臺灣行動上網風潮。隨著3G管理規則公告,電信總局開始受理業者申請競標3G執照的業務,不過,由於市場「搓湯圓」傳聞不斷,不排除未來不滿5家業者競標3G執照,請教電信總局處理的態度?
在3G業務管理規則中有明確說明,「競價者之家數少於五張執照數。交通部得宣布流標」。因此於12月18日截件收件「申請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書表」後,電信總局便可得知最後有幾家業者投標,並做進一步的業務處理。
一般來說,若剛好有五家業者爭取,可直接宣布業者以底價得標;至於未滿五家的情況,希望不會發生。尤其業者如果現在不爭取3G執照,未來是否有機會再爭取不得而知。且新進業者爭取3G執照非常積極,因此臺灣3G執照競標十分樂觀。若超過五家業者,電信總局會邀集財政部、證管會與專家學者共同審查業者的申請書,預計12月底、1月初可開始競價作業,最慢20天可完成作業,正式釋出3G執照。政府推展電信自由化不遺餘力,自1987年開始推動,歷經1996年通過「電信三法」,開放行動電話、呼叫器、行動數據、中繼式無線電話等業務,接著1999年開放衛星行動通信、固定網路等業務,今年完成國際語音單純轉售(ISR)及3G執照的開放。至此,臺灣幾乎完成所有電信業務開放的承諾,請問電信總局的下一步?
沒錯,電信總局已幾乎完成電信業務的開放,明年電信總局應該沒有新的電信業務推出。不過儘管已釋出這麼多電信業務,但實際上目前賺錢的只有行動電話業務。因此電信總局明年會開始檢討已開放的業務,不適合現階段經營的業務也將進一步釐清。
此外,尚有新進固網業者建置基礎建設的瓶頸、基地臺的抗爭事件等,也亟待電信總局協調、解決。
至於你MVNO(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行動虛擬網路業者)業務的開放,其實現行法令已可適用,只要有意投資的業者來申請二類電信ISR、網路語音等特殊業務執照,按營業額0.5%繳納許可費,並向既有的行動電話業務申租頻段,便可經營MVNO業務。臺灣已在日前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請問對臺灣電信產業市場的生態有何影響?
由於電信業務已完全開放,因此對臺灣的電信業者沒有很大的影響。
過去固網業者所忌諱的「再開放綜合網路業務」及「海纜業者能否直接與二類電信業者有商務往來」等也不再是問題。一方面經營固網業務並沒有想像中商機龐大,因此有限的市場再增加新業者更為艱辛困難;另外,則是交通部也放寬國際海纜出租業務的供租對象,準許業者自建國際海纜登陸站與內陸介接站間的內陸傳輸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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