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M-Commerce說聲早安也不為過,根據Cahner In-Stat Group的統計,2000年時全球行動商務的規模,就由920萬使用者創造出2.64億美元。如果這個發展趨勢持續下去、成長率不變,2003年時,全球預計將有10億名手機使用者,而這些無線網路使用者所創造的商機將會更驚人。
當然,任何一項新興的標準、技術、市場,有人看好它,自然也有人持相反看法。根據mcommercetimes對英國500家企業所做的調查,就有62%的企業對行動商務持保留態度,而且在未來的1年中沒有導入行動商務的計畫。甚至有50%認為B2B在行動商務較可行,25%認為是B2C。亞太區行動商務將成焦點
在訪問的過程中,一旦提到行動商務,受訪者的例證中絕對少不了日本的NTT DoCoMo。英國電信業市調機構Jupiter MMXI分析,2005年時,亞太區行動商務市場將因為電信產業的發達,佔全球行動商務66%。
Cahner In-Stat Group認為,以目前亞太區的行動商務發展來說,行動設備已經在印度、中國、韓國這些地方開始發酵。而韓國高達60%的行動設備滲透率,幾乎與北歐斯堪地納維亞半島上的芬蘭和挪威不相上下。
在所有的市調機構當中,最看好亞太區行動商務應用的,莫過於IDC。IDC分析師推測的角度沒錯,因為亞太區各國對無線通訊基礎建設的巨額投資、行動電話業者加碼搶進和電信業者的推波助瀾,讓亞太區行動商務的前景一片看好。但是,為什麼目前還是以NTT DoCoMo馬首是瞻?新的商務模式必須成熟!
2001年初,已經有許多分析師認為,今年是M-Commerce百家爭鳴的一年。但是到現在為止,似乎還沒有任何一家廠商敢大聲說:「我推動的行動商務已經成熟!」主要的原因是新的商務模式和基礎皆尚未成熟。
IDC當初之所以如此看好亞太區的行動商務發展,是因為2001年底,2.5代的GPRS系統就即將在亞太區推出,但截至目前為止,亞太區並未因為GPRS的問世而產生太大的改變,而使用習慣似乎還是一道鴻溝。
Cahner In-Stat Group認為,行動商務難以推展的原因有二,第一是行動商務相關的系統、平臺複雜,要完成彼此的共通還需要一段時間。第二是行動商務看起來像是電子商務的延伸,但這種以無線通訊為核心(沒有無線就稱不上行動)的行動商務,和有線的行動商務卻是大大不同。掌握使用者就是掌握關鍵
在電子商務的環境中,網路服務供應商(ISP)能夠提供的服務相當有限,ISP必須和其他服務的提供者一起搶食電子商務的大餅。可是在行動商務的年代,無線通訊系統業者不會只甘於提供行動商務的連線服務,因為這些系統業者擁有行動商務最重要的成功關鍵—龐大的客群。
市調機構Ovem統計,2005年時,每位end user投注在行動服務的金額將超越200美元。
除了龐大的客層,還有5個基本條件是必須符合的:第一是簡單與便利性;第二是安全性;第三為成本效益;第四是高需求的強迫性採購;第五則是本土市場的體認。在行動商務發展過程中,這五者佔了重要地位。
拿訂購電影票來說,它的訂購過程必須簡單與便利,再經由安全機制的認證。而這個行為並不是購買高價值的產品,不需要規格、價格的詳細比對,對於習慣以電影為娛樂活動的人,就形成了強迫性的需求購買。最後,行動商務將因為各國文化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行為,各自為政。
遊戲會是殺手級應用嗎?
目前市場多半已經體認到「殺手級應用」對行動商務的重要性,但是卻苦尋不著。有線世界中的「娛樂」事業是現階段認為最可能延伸到行動商務的殺手級應用。根據Datamonitor統計,2005年時,無線遊戲市場將達到60億美元的規模,佔同年全球娛樂事業110億美元的54.5%。
雖然i-Mode與Sony結盟,在遊戲機中搭售無線服務,但是另一派的人士卻認為行動商務將由企業市場帶動起飛。根據財富1000大企業的統計,尚有60%的企業未採用行動商務的策略,想當然爾,行動商務將從資訊化較深的企業開始啟動,採用的載具預測將會是PDA而不是手機。
行動商務可以說是電子商務與無線通訊相遇後撞擊出的火花,當初將行動商務命名為M-Commerce時,便有人對「M」這個字母的定義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它代表的是行動(mobile),但也有人認為它是商務(marketing)。
不論是mobile或是marketing,都必須在無線通訊的基礎上傳遞訊息。
在GPRS初始的時間點、3G還來不及問世的時候,行動商務想要取電子商務而代之,市場恐怕得先向GPRS和3G道過早安後,才能夠和行動商務共進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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