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開放5G專頻專網有新進展。NCC今天(7/13)公布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包括申請者資格、審查方式、頻率使用費計算方式等,供企業或機構申請專用頻譜,以建置5G專網(private network)。接下來NCC將舉行公開說明會,按照一般法案制定程序作業,但何時開放申請尚有變化,未來數位發展部成立,因頻譜釋照業務移交給數發部,外傳數發部8月掛牌,何時開放申請需視數位發展部進一步確定。
根據管理辦法,5G專頻專網依用途分為兩大類,一是公共服務網路,二是自用網路,其中的公共服務網路指用於急難救助、公共使用或其他公共服務使用的網路,例如警消、災防、醫療救護、鐵路、捷運、電力等等,自用網路則是前者以外,自己專用的電信網路。
申請者的資格,包括設置專網的場域土地或建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換言之,不論是否為土地或建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也可提出申請,至於管理人則限定為政府機構或政府機關的委託者。申請者或設置者不得為陸資投資事業。
申請的業者應自建專網,包括委託其他業者協助建置專網,但不同設置者所設置的專網不可相互連接。
由於建置5G專網的核心網路費用相當高,例如建置大型的核心網路費用高達上千萬元,即使是微型的核網也要百萬元,考量到中小企業的負擔,開放可組合他人的核心網路,降低專網建置的負擔,再利用網路切片技術給不同專網使用。
為了區分專用網路與公用網路,原則上,不得透過該核網與其他人建置的電信網路介接,但是在公共利益等特殊的情形之下,例如天災救援需要,可連接電信網路。
另外,專網應具備端點以連接雲端服務,但需以個案審查通過才能進行,且網路建置計畫需說明連接需端服務的應用情境、端點需具備控管連接需雲端服務功能的說明等等。
建置專網使用基地臺,需依管理辦法規定,取得基地臺的型式認證合格,為避免干擾其他無線頻譜,還需提出頻率干擾協議書。NCC表示,考慮到智慧工廠靈活調整產線需要,業者變更專網內的基地臺設置,只要線上登記資料即可。
另外,業者不論建置公共服務網路是自用網路,頻率使用證明都是10年,到期可申請換照。NCC說明,其他國家的5G專網頻率使用證明介於2到5年,德國則是10年,臺灣考慮到中小企業的負擔,建置專網攤提成本,因此設定為10年。
需注意的是,業者建置網路需一併提供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公用網路設置者採核准制,但適用資通安全管理法的建置者不需提供,上市或上櫃公司的自用網路採核准制,非上市或上櫃公司則是備查制。
另外,業者申請專用頻段,除了申請費之外,使用無線頻段還需支付頻率使用費,NCC也公開頻率使用費的計算公式,想申請的企業或機構可先試算評估,計算公式參照3.5GHz頻譜使用的單位成本,每MHz頻率、1平方公里的使用費為1,360元,還需依主管機關指配的頻寬多少,以及場域型態調整係數、場域面積調整係數、區域調整係數、網路用途調整係數、年度調整係數,最後算出頻率使用費高低。
根據NCC的統計,目前國內5G POC實驗案件累計有42件,其中28件為n79頻段(4.8到4.9GHz頻段),至於非n79案件則有14件。未來管理辦法正式上路後,正在實驗n79頻段的業者可望提出專用頻譜使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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