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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zon

加州檢察長Rob Bonta周三(9/14)對Amazon提出了反壟斷訴訟,指出Amazon與商家之間制定了價格協議,不僅壓制商家、造成其它電子商務網站無法與之競爭,也讓消費者承擔了更高的價格。

Amazon為美國的電子商務龍頭,在美國3.3億個人口中,就有1.6億個是Amazon Prime會員,加州則占了2,500萬個。調查顯示,具備Prime會員的消費者有高達96%更可能選擇在Amazon購物,就算不具Prime會員資格,也有74%的消費者要購買特定商品時會直接造訪Amazon。

Amazon在美國消費市場的重要性也讓它成為商家的必要通路。然而,Amazon卻要求商家簽署價格協議,要求商家不得在第三方平臺提供低於Amazon的價格,否則就得面臨處罰,例如必須補償Amazon,或者失去「黃金購物車」(Buy Box)資格,甚至是調降排序或終止上架等。

Bonta認為,商家除了接受Amazon的要求之外別無選擇,這將賦予Amazon提高售價並降低商品品質的能力,而且還能保有商家與客戶。事實上,即有商家向加州抱怨,就算是在自家或其它電子商務平臺上架的成本較低,而能以更低的價格銷售,都不見容於Amazon。

加州希望法院要求Amazon不得再逼迫商家簽署違反市場競爭的價格協議,並指派監督人員以確保Amazon遵守該法令,同時也要Amazon歸還不法所得、支付罰款,以及賠償消費者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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