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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高層本周指出,歐洲電信公司要Google、Amazon、Meta等網路巨擘支付基礎架構建設成本的作法,不但是過時想法、沒有效果,也忽略Google早就付出許多。
Google東歐、中東及非洲區營運業務總裁Matt Brittin本周在一場由《金融時報》及歐洲電信營運商協會(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s Operators’ Association,ETNO)主辦的論壇上,針對歐盟近日為推動網路巨擘付費的法案運作行動做出回應。
路透社報導,歐盟電信主管機關本月稍早表示將在明年初舉行一場諮商會議,以決定美國網路公司的「公平負擔」(fair share),以及審視是否推動相關的修法。
Google高層指出,此類「寄件者付費」(sender-pays)模式不是什麼新想法,也危害開放網際網路的精神,10年前就有人推出類似的作法,但至今未看到有新數據顯示可改變市場局面。
Brittin補充,Google早已經投資自行或和其他人合作打造網路基礎架構,已經減輕對寬頻網路業者的負擔。他說,Google已經替電信業者減去99%的流量,還拉近電信業者和用戶的距離。
Google指出,2021年該公司資本支出超過230億歐元,其中大部分用於興建基礎架構,包括歐洲的6座大型資料中心、20條海底光纖網路,以及歐洲在20處本地網路興建快取設備等。
2011年,德意志電信、Orange、Telefonica等13家歐洲大型電信公司聯合提出這項政策主張。電信業者們認為,他們在5G及光纖網路等新式網路基礎架構上投注重大成本,但最後卻被Google、Amazon、Meta、蘋果及Netflix等大型網路公司用來提供服務及發送廣告,獲取巨額利潤。他們向歐盟遊說立法,迫使美國網路巨頭們負擔一定比例的有線及行動電信網路的建設及維運費用。
事實上,不是所有電信業者都贊同這項主張。歐洲行動虛擬網路營運商(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MVNO)認為,主流電信公司的主張不只影響美國網際網路服務公司,他們也會遭殃,因為MVNO未擁有網路,卻得負擔成本,而這些錢還反過來強化主流電信公司的優勢市場地位,使弱勢的MVNO更難以競爭。MVNO揚言將杯葛這項立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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