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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EC)本周採納了《AI責任指令》(AI Liability Directive),以利AI的受災戶向業者求償。

圖片來源/EU Justice on twitter

EC說明,隨著新技術不斷地推出,歐盟也必須確保技術的創新不應以對民眾的保障為代價,不過,現行的國家責任規定並未具備由AI產品及服務所造成損害的賠償處理能力,在基於過失的責任求償中,受害者必須確定要起訴的對象,還得詳細解釋過錯及所造成的損害,與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但這並不一定容易,特別是在涉及AI時。

因此,《AI責任指令》就是要確保任何型態的受害者,在因AI供應商、開發者或AI用戶的過錯或疏忽而受到傷害時,也能擁有要求賠償的公平機會。

該指令主要提出兩大保障,一是藉由採用因果關係推論來減輕受害者的舉證責任,倘若受害者得以證明某人因不遵守特定義務而造成傷害,且很可能與AI存在因果關係,法院就能推論是因破壞規定而造成了傷害。其次則是若損害來自於運送包裏的無人機操作人員不遵守使用說明,或是有人在使用AI招聘服務時未遵守要求,此一指令將可協助受害者存取相關證據,例如要求法院命令業者揭露高風險AI系統的資訊,以追究責任。

其實EC在2021年4月便曾發表《AI Act》草案,以確保在發展AI的同時仍能保護人類的權利,本周EC則說,《AI Act》與《AI責任指令》如同一枚硬幣的兩面,前者用來避免災害,後者則是在發生災害時用以求償的安全網,它們適用於不同的時刻並彼此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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