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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美國公司在荷蘭分公司的一名員工,因為不願意根據公司的要求,在遠距上班時一直開著攝影機而被革職,使得該名員工告上了法院,並成功獲得了7.5萬歐元的補償

被告上法院的是美國的軟體開發公司Chetu,在全球約有2,600名員工,根據法院文件,控方是在2019年1月進入Chetu荷蘭分公司,擔任業務代表,每月薪資為3,297歐元,再加上8%的假期獎金,平均每月約4,000歐元的佣金,以及一年約3,700歐元的獎金。

控方自進入Chetu以來一直在家工作,連荷蘭分公司的辦公室都沒進去過,但到了今年的8月23日,他收到一封來自總公司的電子郵件,要求他參加「矯正及預防措施」(Corrective Action Program)的虛擬課程,而且立即生效,其中的一個要件就是工作日必須整天都登入,而且要打開與分享攝影機。

由於控方並未照作,使得Chetu再於8月25日發了一封郵件提醒他,他則回應說對於一天9個小時都透過攝影機被監控感到不舒服,而且此事侵犯了他的隱私,因此他並沒有打開攝影機,不過,公司原本就能監控他筆電上的所有活動,而且他也分享了自己的螢幕。

當Chetu又寄出兩次提醒,而控方又以類似的原因拒絕時,他即在8月26日收到被革職的通知,原因是「拒絕工作與不服從。」

這使得控方決定提出訴訟,宣稱Chetu沒有立即解僱他的正當理由,將他革職的原因似乎只是因為他不想開啟9小時的攝影機以讓Chetu得以控制他,然而,一天開啟9小時的攝影機是不成比例且在荷蘭是不被允許的,此外,Chetu從他電腦上所安裝的軟體就知道他在上班,他並未拒絕工作,指控Chetu缺乏將他革職的緊急原因。

荷蘭法院的判決於上周出爐,根據《NL Times》的計算,包括薪資與罰款,Chetu必須支付約7.5萬歐元予控方。

《TechCrunch》則分析,Chetu在美國佛羅里達州或許可以因為同樣的原因合法解聘員工,只是全球的勞工法令並不一致,才會在荷蘭栽了跟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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