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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審判程序中,證據提示是調查證據程序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之一,在審判中提示卷證,不但可以確認犯罪證據存在,也可以藉由檢示證物是否存有提出者原本所要表達的內容,被告才能有效行使防禦權。而傳統人工提示流程是由審判長告知需提示的電子卷證頁碼或報告,再由法助或通譯操作電腦翻到相應的頁數,最後以投影方式提示證據。

然而,當需要提示的證據數量眾多時,這樣的方式可能需要花費不少等待時間,造成審理時間的延長。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新的語音查詢提示流程,由審判長自行使用語音命令操作電子卷證,就能以此開啟相應的卷證資料,還可以語音控制放大局部畫面來查看細節,以便將提示書狀及證據公開投影於大螢幕上,供庭上所有人檢視,有效提高開庭效率。目前內部實測,辨識出語音查詢指令的正確率達80%以上。

 傳統人工提示流程  口頭通知提示內容

在卷證電子化後,通常仍需要審判長當庭口頭告知需要提示(意指提出來展示)的卷宗或證物,然後由法助或通譯負責執行提示的相關操作。

 傳統人工提示流程  手動完成電腦操作

在提示電子卷證的過程中,需要法助或通譯透過滑鼠操作來點選電子卷證PDF檔案中的書籤或將卷證翻到對應的頁數,才能完成證據提示。

 未來語音查詢提示流程  語音查詢PDF文檔 (預計6月上線)

在證據調查過程中,審判長可以透過語音指令來操作電子卷證檔案,例如說「請提示偵卷」,就能開啟相關對應的偵查卷證,或以語音搜尋特定頁數或名稱,快速完成證據提示,而無需使用滑鼠操作,因此更方便快速。

 未來語音查詢提示流程  快速縮放畫面供檢視 (預計6月上線)

除了用語音指令查詢需要提示的證據內容外,審判長還可以透過語音控制放大局部畫面來查看細節,並將提示書狀及證據公開投影於大螢幕上,供庭上所有人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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