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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行政院今天(8/31)通過由國科會所擬定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草案)」,未來將由國科會持續觀察全球AI發展趨勢滾動調整。這份指引不只行政院所屬機關,也可供以外的其他機關參考,訂定自己的管理規範。

行政院指示國科會未來持續觀察全球發展趨勢修正指引,供各機關參考,並請各部會依其業務需要,訂定使用生成式AI的規範或內控管理措施。數位部帶頭建立相關規範及訓練機制,讓政府部門運用AI提升行政效率。

行政院長陳建仁指出,自去年ChatGPT推出之後,生成式AI可取代部分腦力,相關的應用的確非常重要,但是對個人、社會、國家安全帶來潛在的風險及衝擊,需由科技、產業發展、人才及治理等各方面積極布局,以正面因應挑戰,回應國內外社會挑戰、維持國家安全。參考指引的提出,將為各行政機關使用生成式AI建立基本原則,對生成式AI的使用有一致認知、正確使用。

國科會表示,這份參考指引主要參依其他國家作法、AI技術發展、法制專家,以及12個部會擬定,先前參考指引草案先公布在公共政策平臺上,對外徵求各界意見進行調整,並送行政院裁定,政院通過後,後續由國科會簽核,函頒給各機關參考。

國科會引用歐盟對生成式AI的定義,將其視為一種電腦程式,目的為學習人類製作(Human-made)的內容,其大量蒐集、學習、產生的資料,可能侵害智慧財產權、人權或業務機密,生成的內容,也因學習資料的品質、數量,導致真假難辨、虛造的訊息,需客觀評估帶來的衝擊及風險。

國科會指出,參考指引是讓行政機關所有依循,各機關可視其業務需求,參考這份指引另訂使用規範、內控管理措施。各機關人員可使用生成式AI,但仍要抱持負責任、可信賴態度,掌握自主權、控制權,基於安全性、隱私性、資料治理及問責等原則,不可揭露未公開的公務資訊、個資,不能完全信任生成的資訊。

參考指引適用於公營事業、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及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指引共計有10條,其中幾項重要的規範包括,使用生成式AI產生的內容,應由承辦人員依客觀及專業進行判斷,不可取代承辦人自主思維。機密文書應由人員親自撰寫,禁止使用生成式AI。

另外,指引也要求承辦人員不可向生成式AI提供公務上應保密、未經個人或機關同意公開的資訊,也不能向生成式AI詢問涉及機密資料、個人資料的問題。另外,考量到生成式AI未來部署於地端的使用情境,需確認系統環境安全性,再依機密等級分級使用。

各機關不可完全信賴生成的內容,在未經確認下,直接作為行政行為或當成公務決策的唯一依據。使用生成式AI作為業務執行的輔助工具,應適當揭露。授權各機關提出使用規範及內控措施。各機關進行採購,委託的法人、團體或個人也應注意參考指引,遵守機關訂定的內控規範。 

除了先頒布公務機關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讓公務相關人員有法可循,國科會主委吳政忠先前也透露,行政院正在規畫我國的AI基本法,為臺灣在研發及應用AI的整體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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