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日公布對法國巴黎產險與巴黎人壽的裁罰案,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對法巴人壽核處罰鍰900萬元,並對法巴產險核處罰鍰600萬元,合計開罰1500萬元。兩間企業主要開罰原因是違反產、壽險分業經營原則。除此之外,違反事由還包括未事先取得金管會核准就進行雲端委外,以及未經主管同意即進行資訊專案開發委外。

針對兩間企業未經金管會核准涉及使用雲端服務,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明,兩間企業過去曾委託海外公司進行資訊系統維護,而後受託機構將資訊基礎設施升級至私有雲。蔡火炎表示,依照當時規範,兩間企業並未事先取得金管會核准就進行委外,因此開罰,透露兩間企業是違反上雲鬆綁前的規範。此外,他也說明,法巴人壽將資訊專案委外開發時,未經分公司總經理核可,委外流程不合內控規定,因此開罰。

這起裁罰案除了停止分公司負責人職務6個月,也調降了資訊部主管每月月薪30%,為期6個月,主因是基於產、壽分業經營原則,高階主管不能同時負責產、壽險業務,其資訊部主管同時兼任法巴人壽和集團職務,會同時核決產壽資訊業務,違反分業經營原則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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