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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美國政府監視外國人的《外國情報監視法案》(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FISA)當中的702條款於上周五(4/19)到期,但美國參議院及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隔天(4/20)便緊急重新授權702條款的權力,將它延長至2026年。

在1978年生效的FISA法案主要描述涉及間諜或恐怖主義的國外情資的監控與蒐集,702條款則是允許美國政府在未取得任何授權的情況下,藉由美國企業蒐集居住在國外的非美國人通訊資料。儘管美國國安局(NSA)自2001年的911事件發生後就開始執行類似的行動,但一直到2008年才成為FISA的正式條款。

其實702條款已經在2018年1月到期了一次,但當時的美國國會及總統川普(Donald Trump)透過修正案與再授權,將它延長了6年,現在拜登再將它延長2年。

儘管美國舉著國家安全的大旗放行了該條款,但它最大的爭議在於蒐集與監控特定國外目標的通訊時,往往也會蒐集到美國人的。

根據白宮發出的聲明,這是美國現階段迫切需要的國家安全法令,並將透過該法來支持面臨伊朗攻擊的以色列,以及受到俄羅斯轟炸的烏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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