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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obile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周一(4/29)宣布,美國四大電信營運商T-Mobile、AT&T、Sprint及Verizon因在未取得客戶的同意下,非法分享客戶位置資訊的存取權限,而分別面臨8,000萬美元、5,700萬美元、1,200萬美元與4,700萬美元的罰款。而根據《Ars Technica》的報導,上述業者都準備提出上訴。

FCC的調查始於2019年,先是媒體披露有人可以藉由第三方服務,根據電話號碼找到號碼主人的位置,隨後消費者即提出了集體訴訟。且FCC在2020年便曾開罰這些電信業者,惟當時因FCC內部問題而令此事暫時擱置。

現在FCC舊事重提,指出上述的每一家電信業者都將客戶位置資訊存取權限,出售給不同的聚合商(Aggregator),這些聚合商再將它們轉售給第三方的位置服務供應商,此外,電信業者也都企圖將取得客戶同意權的義務轉嫁至下游業者,意謂著許多時候都無法取得有效的客戶同意,而且就算當電信業者意識到相關的保障措施不足,依然繼續出售位置資訊的存取權限。

根據美國通訊法令《Communications Act》,電信業者必須採取合理措施來保護客戶的某些資訊,包括位置資訊在內,電信業者不僅被要求要維護相關資訊的保密性,要使用、揭露或允許存取相關資訊時還必須取得客戶的明確同意,此一條款亦適用於與第三方分享客戶資訊時。

除了必須保障消費者的隱私之外,FCC也擔心此一存取權落入壞人之手,或是被用於邪惡目的。

不過,電信業者也提出了反駁。AT&T向媒體發出聲明,指出FCC要求它替已於合約中註明必須取得客戶同意的另一家業者承擔責任,是不公平的。而Verizon則說,相關專案早在5年前就已關閉,且當時僅有一家業者未經授權取得極少數的客戶資訊。

事件發生之時,T-Mobile與Sprint還是兩家不同的公司,但它們已於2020年合併,代表T-Mobile將負擔9,200萬美元的罰款。

不管是T-Mobile、AT&T及Sprint,都準備針對FCC的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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