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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Apple

根據日本通訊社Kyodo News的報導,日本參議院在本周四(6/13)通過了針對特定智慧型手機軟體的競爭法案《Act on Promotion of Competition for Specified Smartphone Software》,要求服務供應商不得禁止第三方推出自己的應用程式市集,以及不得禁止第三方支付系統等,預計於2025年底生效,向歐盟的《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看齊,將矛頭指向了Google與蘋果。

根據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JFTC)所公布的法規摘錄,除了上述之外,該法令還要求供應商應該讓使用者更容易變更預設設定,也必須提供瀏覽器的選擇螢幕;其搜尋服務不得偏袒自家產品;不得搜括競爭應用程式的資料供自己的程式所用;開發商所使用的作業系統功能應該與供應商所使用的效能一致。

違反上述規定的業者,將被處以業者於日本境內營收的20%的罰款,累犯則可能提高到30%。

Kyodo News指出,日本現有的反壟斷法令只向違法業者收取6%的法款,新法令的罰款規模是原來的3倍。

蘋果與Google等業者也已於今年3月開始遵循歐盟於去年5月正式實施的《數位市場法》,該法同樣要求這兩大業者必須允許第三方程式市集及支付系統,開放瀏覽器選擇權,以及與第三方服務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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