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
受到外界關注的Uber Eats併購foodpanda一案,公平會在11月受理後,今天(12/25)委員會決議,因合併後市佔率高達90%以上,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否決這項併購案。
Uber在今年5月宣布與Deliver Hero SE達成協議,以9億5千萬美元併購Deliver Hero旗下的foodpanda臺灣外送事業,若主管機關同意,Uber預期若順利進行將會在2025年上半年完成交易,未來foodpanda合作商家、用戶及外送員將轉移到Uber Eats平臺。
由於Uber併購foodpanda涉及兩家外送平臺服務合併後的市場競爭變化,向公平會提出合併申請,公平會在11月開始受理,這段時間兩大外送平臺合併案備受外界關注,消費者、外送員、立法委員皆表達對兩大外送平臺合併後的疑慮。
公平會經過蒐集各界意見,並進行分析後,今天委員會決議否決這項合併案。公平會指出,兩家外送平臺合併後,其市佔率將超過9成,有顯著限制競爭的疑慮,在合併前Uber Eats的主要競爭來自foodpanda,合併後將不再受到競爭,對市場的限制競爭疑慮要大於整體經濟利益。
其次,Uber Eats平臺的交易相對人為個別消費者、中小型餐飲業者,難以透過其他方式如餐廳外送服務來繞過外送平臺,以制衡其市場影響力,而合併後,交易相對人也缺乏制衡的力量。
雖然業者主張合併帶來的經濟效益,如提高外送服務密度,更有效率,但公平會認為業者提出的主張難以驗證或短期內實現,並且非必須透過結合來達成,且與限制競爭之不利益明顯不成比例。
因此這項合併案,公平會根據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禁止其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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