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26)臺灣遠傳電信發表Super i-style姆指族行動上網服務,並公布該服務的合作對象,而網友熟知的即時訊息服務ICQ也成為遠傳Super i-style的服務項目之一,並在手機平台上進行收費。出生於以色列的ICQ營運副總Amit Shafrir特地遠道而來參與今日盛會。
ICQ在1996年由以色列公司Mirabilis所創立,1998年被美國線上America Online所併購,現在ICQ為美國線上Web Properties Network的一員。根據ICQ所提供的數據,目前全球登記會員人數已經超過1.3億人,平均每個會員每天花費近4個小時使用ICQ服務。
遠傳電信提供用戶2種ICQ服務,一種是簡訊服務,另一為ICQ WAP over GPRS。在簡訊服務部分,用戶可以利用手機及ICQ互傳簡訊,其中,手機送出簡訊到ICQ的服務每通收費新臺幣3元,而自ICQ發簡訊到手機則是免費的;在ICQ WAP over GPRS服務中,則提供遠傳用戶可以互動使用ICQ上的任何功能,包括可看到ICQ的線上友人、可利用手機新增ICQ友人等,此項服務收取每月30元的月租費。
遠傳電信表示,遠傳與ICQ以互相拆帳的模式合作,以ICQ拆的比例為多。ICQ在臺灣是否曾經與其他電信業者洽談合作,為什麼會找上遠傳電信,除了遠傳之外,有其他合作對象的可能嗎?
我只能說,我們很樂意跟臺灣其他的電信業者合作其實我們跟很多家電信業者談過,但遠傳與ICQ的想法比較接近,現階段我們在臺灣只有遠傳這個客戶。ICQ是什麼時候開始與電信業者展開合作,原因為何?
事實上,ICQ在2000年第4季時就開始跨入手機平台,包括加拿大、以色列、香港及新加坡等地區皆有合作的電信業者。我們相信,即時訊息僅限於網路上流通是不夠的,而只在手機上流通訊息也不夠,人們總是需要溝通,因此我們結合了網路訊息及手機訊息的交流服務,以提供給彼此的用戶更好的服務。
ICQ什麼時候進入亞洲無線網路市場,對亞洲市場看法如何?
我們第一個在亞洲簽署的無線網路合作案,是在2001年,與香港的電信業者Orange簽訂的,雖然與遠傳簽合約的時間比較晚,但遠傳是亞洲地區第一個正式發表的。(臺灣遠傳電信於今年4月即發表與ICQ互傳簡訊的服務,而香港與ICQ合作的簡訊服務則是在今年6月才發表。)
另外,遠傳也是ICQ在全球的合作伙伴中,第一個提供WAP over GPRS服務的電信業者。在香港,我們只有提供簡訊服務,在加拿大,我們提供的是簡訊及WAP服務。
亞洲市場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因為亞洲有很多人上網,繼香港及臺灣之後,我們預計在今年年底前也會在菲律賓提供無線網路服務。
ICQ主要的收入來源為何?這次與遠傳合作的簡訊服務當中,僅為單向收費,ICQ是否有對一般網友收費的計畫?ICQ去年的營收是多少?
ICQ基本上是不向網友收費的。我們最主要的收入來源為廣告。我不能回答我們去年的營收,但根據美國The Marker雜誌對AOL的報導,它指出ICQ去年的營收為1.2億美元。
Q:根據Nielsen//NetRatings最近的調查全球即時訊息服務使用的狀況,最常使用的IM軟體依序是AOL的AIM、MSN Messenger、Yahoo Messenger及ICQ,對此,你有什麼樣的看法?ICQ有什麼樣的行銷策略來因應嗎?
A:我不便評斷上述調查,我只能說ICQ現在有1.3億個註冊會員,在Download.com上有2億的下載次數。有99%的ICQ用戶都是口耳相傳使用ICQ服務的,我們相信好的服務自然會吸引會員,而現在我們與遠傳的合作當中,則是以共同品牌行銷方式打開臺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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