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經濟部工業局、教育部共同指導、資策會網路多媒體產業發展推動計畫主辦的「2002年4C數位創作競賽」,已於日前截止收件,共有380人報名,創作近400件,預計今年11月公布得獎名單,發出近200萬元獎金。
「4C數位創作競賽」中的4C所訴求的重點包括創意﹝Creative﹞、商業﹝Commercial﹞、廣泛﹝Comprehensive﹞、著作權﹝Copyright﹞,藉此挖掘創意人才。此次為第二屆「4C數位創作競賽」,比賽項目除了維持首屆原有的平面設計組之外,新增了動畫組及手機應用組。此次報名者除國內SOHO族、設計公司、各大專院校相關系所學生外,更有遠自紐約、舊金山、雪梨及溫哥華的台灣創作族群參與。
臺灣廠商也積極贊助此次活動,中影、大宇、西基、太極、春水堂、昱泉、智冠、會宇、樂陞、鴻鷹等10家廠商贊助動畫組獎項;日本CELARTEM、中影文化城、臺灣愛普生、臺灣創河及中華網路多媒體協會則贊助平面組獎項;中影杜比、英資達則贊助了手機應用組獎項。
此次平面組參賽作品達200多件,從夸父追日的古老中國文化、易經演繹、至兵馬俑再生等皆融入題材。動畫組則有近70件,表現手法囊括了:2D、3D及flash等。手機應用組則有近70件手機音樂創作,曲風包括歐式的電子舞曲、重金屬音樂、改編的古老民謠、打破傳統旋律式鈴聲特性的鼓聲擊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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