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在第二十一次的網域名稱委員會議中決議,為簡化網域名稱申請流程,自2003年1月1日起,網域名稱的申請將全面採行免書面文件審核,.tw的網址申請可全部在網路上完成,並將.tw網域名稱的申請資格由公司行號、組織團體大幅放寬至個人。

過去除了申請.idv.tw不需遞送證明文件之外,申請.com.tw或.net.tw的公司行號都必須在線上申請後,再寄出蓋有公司大小章的書面網址申請審查書,審查合格後,所申請的網址才生效。

過去因為避免網路蟑螂的出現,TWNIC規定臺灣業者要申請.com.tw必須出具公司行號證;申請.net.tw必須為網路服務提供相關行業;要是組織團體才能申請.org.tw,但由於上述規定都要有書面文件證明,使得用戶除了先在線上填好申請書外,還得另行下載審查書、蓋上公司大小章、附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之類的證明才能通過申請。

不過,TWNIC表示,由於國際間申請網址多半只在網路上填寫資料、以電子郵件確定個人身份即可通過,一方面為了順應國際潮流,另一方面不少的網域名稱代理商或用戶也抱怨申請手續太麻煩,因此才決定推出新制。並同意外國人或公司可以不必透過臺灣委託律師進行申請註冊.tw網域名。

這樣一來,網友以個人身份僅能申請.idv.tw的生態為之一變,未來網友將可直接透過網路申請.tw的網域名稱。但是,目前TWNIC仍保留教育單位所用的.edu.tw、政府用的.gov.tw、軍事單位用的.mil.tw等公領域的網域名稱,並不開放一般網友或公司行號申請。

TWNIC指出,雖然已經不限制申請.tw網域名稱的資格,但並不特別鼓勵網友隨意申請無關的網址,此外,為了防止網路蟑螂的出現,仍會有爭議處理機構負責網址歸屬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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