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et與歌手林志炫於今日(12/9)共同發表林志炫的官方網站,該網站是架設於So-net網路平臺上,這也是So-net規畫藝人網站的第一步。So-net執行長李岳奇表示,藉由建立藝人網站可以跨大So-net的會員基礎,因為在臺灣接近900萬的上網人口中,有半數都是喜歡流行音樂年的年輕人,與藝人合作架設官方網站將可協助So-net攫取主要的網路社群以拓展會員基礎,並能導引會員改用寬頻上網服務以接收影音內容。

此舉引發了媒體對ISP業者推廣寬頻影音內容的關切,幾乎各大ISP網站都推出了VOD(Vedio On Demand)服務,以供業者增加內容服務的營收,但VOD服務的營收卻相對有限。對此,李岳奇認為,VOD還不是寬頻影音的殺手級應用。

李岳奇分析,現階段臺灣的寬頻基礎建設堪稱完善,但是關鍵在於使用VOD的人數並不多;而什麼樣的VOD內容能夠吸引用戶從電視轉移到電腦上觀看,卻是值得思考的,這當中並未牽涉到技術或頻寬,而是人的消費行為。

李岳奇認為,目前合法的影音內容對用戶來講誘因不足,但用戶接受的內容,卻又多半是非法的。李岳奇說明,例如現在最受歡迎的內容是成人影音,但臺灣業者卻不能合法提供該項影音內容服務。此外,他也舉例說明韓國經驗,指出韓國現階段提供的網路原生性寬頻內容,多半是10分鐘的短片,但這些短片內容在臺灣卻不見得合法。

李岳奇對VOD的看法也使得臺灣So-net不斷推出各種不同的寬頻內容服務,以藝人網站為例,現階段So-net並未向藝人網站收費,而李岳奇寄望該計畫一方面可以擴大So-net的會員基礎,另一方面So-net也可扮演機制提供者的角色在上述網站提供電子商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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