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琳/北京特稿】北京郵電大學信息產業政策與發展研究所闞凱力教授認為,現有的中國電信的「橫拆」有百害而無一利,「小靈通」問題的現狀正是中國電信上市的惡果,同時反映了電信監管部門的軟弱無力和失職。以下是專訪內容:

記者:目前小靈通的發展遍及大江南北,甚至風傳北京也要開展這項業務,大有愈演愈烈之勢,您覺得造成今天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闞凱力教授:首先,這反映了電信監管部門的軟弱無力和失職。目前,中國電信監管部門認為自己的任務是「兼顧國家、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這其實是不對的,電信監管部門的主要職責應該是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電信行業為什麼要引入競爭?就是因為競爭可以最有效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牟取暴利明顯地侵害消費者的利益,有了競爭,壟斷企業就不能再牟取暴利了。同時,競爭還可以促進電信行業的發展,為消費者提供更豐富、更物美價廉的服務,這也是消費者的利益。

但是,如果企業搞惡性競爭,把企業都搞垮了,消費者得不到他們所需要的服務,這就是對消費者根本利益的損害,所以監管機構還必須反對破壞生產力的無效和惡性競爭。而某些電信企業總想透過不公平競爭把別人「掐死」,建立或恢復壟斷,即使在短期內給消費者一些「甜頭」,也是在損害消費者的長遠根本利益。

「國家利益」、「企業利益」與「消費者利益」並不是平行並列的,不應該籠統地提出「兼顧」,而是應該把國家和企業利益置於消費者利益之下,為消費者的長遠根本利益服務。因此,電信監管機構的核心任務就是保護消費者的利益,而完成這一任務的主要手段就是透過監管使得競爭公平、有效。

原來我們說郵電部「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後來電信企業化,電信行業的格局又變成了四個主要的「國家隊」──中國電信、中國移動、網通集團和中國聯通。這樣,電信監管部門雖然已經不是「運動員」了,但是還對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的責任,變成了這幾個國家隊的「總教練」。既然他是教練,就必須保證自己的國家隊贏球。如果小靈通是民營企業做起來的話,很難想像電信監管部門會容忍它發展到今天,早就被取締了!

但是,正因為犯規的不是民營企業而是國家隊,尤其是中國電信(網通集團)這個「老大」時,他就左右為難、束手無策,不能或不敢「吹哨」。所以說在「小靈通」問題上,電信監管部門為了遷就某個企業的利益,沒有努力保證電信競爭的公平有效,也就是沒有盡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長遠根本利益,是明顯的失職。

其次,「小靈通」問題的現狀也是中國電信上市的惡果。去年,中國電信拼死拼活地演出了海外上市中最不光彩的一幕,國有資產不但沒有增值,反而造成了大量的流失。當時,很多人都問:為什麼中國電信要這麼做,會從中得到什麼好處?

透過小靈通的發展,這一點已經越來越清楚了:因為在上市時中國電信除了壟斷之外沒有其他賣點,所以上市之後就必然更加突出顯示自己的壟斷,加速壟斷延伸。這時,它一旦遭受「制裁」,就會造成國有資產的貶值和蒸發。這樣,他就可以充分利用電信監管機構在公平執法與保護海外上市公司股票市值中的兩難境地,在發展小靈通業務上更加肆無忌憚。換句話說,中國電信上市的目的就是為了以國有資產的流失和海外投資者的利益為籌碼,更有效地要脅電信監管部門,擴大自己在不公平競爭中的優勢,保持並強化自己的壟斷地位。

第三,小靈通的迅速蔓延進一步證明了現有的中國電信的「橫拆」百害而無一利。這種橫拆並沒有打破中國電信和網通集團的市話壟斷,更沒有限制市話的壟斷延伸,因此並不能促成中國建立公平有效競爭環境和機制。同時,橫拆方案完全沒有解決原中國電信全國性業務的分散經營問題,反而使之加劇,所以更不會促進電信事業的發展。

方案已經執行了一年多,全國幹線的分拆至今都遙遙無期,不過是由一個總部變成了兩個總部,是明顯的無效分拆,而且正在引發新的大規模重複建設。因此,這種作法必須糾正,唯一的問題是在什麼時間以什麼方式糾正。


【文稿來源:ChinaByte授權,武陵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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