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數位電視推動的最大問題為何?為何近年來推動成效不大?
就大環境面而言,法規以及分級付費問題是造成數位電視無法快速推展的致命因素。之所以說法規問題造成推動阻礙,在於政府雖帶頭推動,但是沒有深入了解業界。
現在有線電視收費模式,是依照政府規定上限,一個月80個頻道收600元左右。但是政府認為數位電視推動後,頻道增加卻不能加收錢,經營模式要比照有線電視。這樣的「Free Lunch」誰敢經營?業者如何付給節目業者版權費?STB(Set-Top-Box,機頂盒)也要4、5千元,誰要付這個錢?成本由誰吸收?不能收錢的生意,推廣就不易。政府法規不清,業者收費也有問題。
另外分級付費,也必需要有STB,但是目前臺灣有線電視環境中STB尚未普及,因此要執行分級付費動作是相當困難。數位電視的推動可以說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業者推出付費頻道,與政府法規、收視戶接受度環環相扣。除了法規問題外,數位電視還受那些因素所影響?
如果法規問題解決後,接踵而來的問題是觀眾到底需要什麼樣的數位電視。加上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地區像臺灣一樣,只要付600元可以看所有的有線電視節目。有線電視遊戲規則,因為多家有線電視業者不當的競爭而破壞。
現在要藉由有線電視進行分級付費,以期回歸正常軌道。像國外,單HBO頻道就要收30元美金,說實在的,要改變觀眾的習慣,重新教育分級付費的觀念,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且需要一段時間。數位電視推動的關鍵為何?
付費頻道就像加值頻道一樣,再加上一臺播放機,家庭就可以享受Home Shopping等多元化的加值應用服務。而高畫質電視(High-Definition Television,HDTV)是數位電視其中的一種,要推行成功重點是要有好的「內容」。
要進行分級收費,更需要好的內容當作誘因,要不然觀眾為什麼要願意拿錢出來?現今STB推出,尤如扮演錄影帶出租業者一般,提供與傳統有線電視內容不一樣的內容,內容是具「加值」性的。
數位電視業者角色似DVD和錄音帶業者,但是看這些影片需要一臺放影機,STB的功能就極似放影機,具播放機功能,或者透過STB上網進行Home Shopping、Home Banking等多樣化加值服務應用。數位電視推動的困難度頗高,東森本身推動數位電視的策略及因應之道為何?
東森數位電視相當於錄影帶店的地位,消費者雖然家中已經有有線電視,但是仍然願意花時間到錄影帶店租片,前題在於如果「內容」夠吸引人。東森因應對策,是加入現今有線電視所沒有,並具有市場利基的內容,像幼教頻道、教學頻道、熱門院線電影頻道等,有別於有線電視內容。對於生態或者經營面上,數位電視是否會造成新的影響及丕變?
Pay TV似乎成為另一個新的通路,極具爆發力及優勢,經營模式也需要重新思考。 數位電視可同時滿足多元且分眾化的需求。對業者而言內容增加、頻寬的使用量增加、品質提升也是數位電視所帶來的新衝擊。
新的應用模式出現,電視可以更極致的發揮其效益。利用IT資訊的技術讓電視 像網頁一樣,四分之一畫面可結合廣告、Home Shopping新電視商機立即顯現。IT科技與電視技術結合將是打造數位電視大未來的首要。未來不論學生上課或是樂透下注,生活育樂所有方面的事,都可透過數位電視獲得更多滿足及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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