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廣告郵件在廣東省已被視為網路犯罪行為,警方查獲將處罰個人人民幣100元以下罰款,公司罰款1,000元以下。

據新快報報導,廣東省公安廳從6月1日起,開始對網路犯罪加強查緝,依據最新頒布的「廣東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管理規定」,認定盜用網路帳號、發送垃圾電郵、洩露他人電郵信箱等行為,一律視為網路犯罪,一經查獲即逕予制裁。

廣東省最新頒布的管理規定中,除了把網咖列為重點安全保護單位,規定網咖的電腦安全管理負責人和信息審查員,必須參加訓練取得安全技術培訓合格證書,網咖的電腦系統及機房都必須經檢測合格後才能使用外,同時規定,提供電子佈告欄、個人網頁等資訊服務的業者,都應設置信息審查員,所有上網訊息必須先審查後上網。

而過去許多法規並未明訂網路犯罪行為違法,亦或沒有明確罰則,這項新規定則已填補不足之處,將侵犯民眾隱私、竊取他人電郵帳號、假冒他人名義發送訊息、向他人發送垃圾訊息、未經允許向第三方公開他人電子郵箱地址等行為,都認定屬於違法行為,並規定應予處罰。

新快報說,違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管理規定」者,除由縣級政府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外,個人違法可課處100元以下罰款,公司違法可課以1,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ChinaByte解釋,廣東網路的新規定是「一條垃圾信罰款一百」。而所謂的「信息垃圾」則包括電郵垃圾、手機簡訊垃圾、電話廣告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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