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Net China報導,大陸為履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資訊技術產品協議的承諾,今年再次調降資訊技術產品進口關稅稅率。
其中電子產品關稅平均稅率從2003年的9.9%降為9.2%,調降幅度為7%。而電子產品中資訊技術產品的關稅平均稅率,則從2003年的1.5%大幅調降,降幅達71%。而根據大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資訊技術產品協議的承諾,進口的資訊技術產品從2005年1月1日起全部實施零關稅稅率。目前大陸採用資訊技術產品協議關稅稅率的256個稅目中,今年有232個已實施零關稅稅率。
根據世界海關組織「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HS)及「信息技術協議」(ITA)對資訊技術產品涵蓋範圍有關規定,大陸對某些為生產資訊技術產品而進口的非全關稅稅目商品,一律採用資訊技術產品協議稅率。
但大陸規定,申報進口這類非全關稅稅目商品,並申請適用「信息技術產品協議」稅率的申報人,必須經大陸信息產業部出具證明,並經海關確認。
根據「中國內地與香港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以及「中國內地與澳門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兩項協議,大陸自今年1月1日起,開始對首批適用的港澳進口商品開始採用零關稅稅率。
其中,首批適用香港地區進口優惠稅率的電子產品稅目有64個,適用澳門地區進口優惠稅率的電子產品稅目有27個,包括DVD、VCD及錄影機生產用零組件、液晶顯示板、微電機及其零件、電池及電池零件、蜂嗚器、光纖及光纜、導電玻璃、電子錶蕊、變壓器、繼電器和顯示器等部份電子元件。
此外,從今年1月1日起,大陸對手機、行動通信設備、程控交換機、顯示器、光纖通信設備、攝影機、攝錄一體兩用機、彩色電視機、DVD、VCD、錄影機等生產用的進口零組件及電子元件;手機電池、印刷電路板、顯示管等電子元件生產用的進口原材料等,大約40個稅目的商品,採用低於最惠國稅率的暫定最惠國稅率。
根據進口貨物的原產地及各種稅率的適用範圍,大陸規定,當某項進口貨品同時適用特惠稅率、協議稅率、最惠國稅率等一種以上稅率時,採用最低稅率。而當某項進口貨品同時適用進口暫定最惠國稅率和最惠國稅率時,優先採用進口暫定最惠國稅率。
大陸對原產地韓國、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和寮國的902個稅目進口商品,今年都採用「曼谷協議」稅率,而原產地孟加拉的進口商品中,有20個稅目採用特惠稅率。另外,原產地巴基斯坦的進口商品,大陸也採用「曼谷協議」稅率。
對於原產地越南、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文萊、緬甸、寮國、柬埔寨等東南亞公約9國的若干商品,大陸今年採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早期收獲」稅率。其中原產地寮國、柬埔寨和緬甸的若干商品,大陸今年採用特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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