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中國媒體競相報導醞釀24年之久的「電信法」即將在7月底送交國務院審查,這部即將問世的電信法令,受萬眾矚目,據悉,新的電信法將增設反壟斷條文。

這部從1980年代,由當時郵電部提議起草的「電信法」草案,到了這一兩年才有快速的進展,到了2004年7月,終於往前跨出一大步,即將送交國務院,而其中又以反壟斷條文、降低進入電信市場的限制與反不當競爭而定的價格法內容,最受外界矚目。

10年前,中國電信市場從國營走向開放部分民營,中國聯通成立之後,打破中國電信市場的壟斷局面,至今,反壟斷的聲音仍然不絕於中國電信市場。即將送交國務院的「電信法」此次便增設了反壟斷條文內容。

不過,目前反壟斷條文的具體內容尚且不明,但是已經確定法規將授權電信監管機構避免電信市場的壟斷行為。有電信專家表示,經濟力量過度集中時,將影響該行業的有效競爭,監管機構需要對經營者採取反壟斷的監管措施。

據悉,這部「電信法」打算以「寬進嚴管」的方式來管理電信業,「電信法」起草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周漢華教授說:如果沒有不同的經營主體,就別談市場定價與有效競爭,最後只會落到壟斷的結局,有礙市場發展。是以,為了避免壟斷,「電信法」勢必要降低進入電信行業的標準,以「寬進嚴管」為原則。

舉凡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在電信市場的監管上,皆以逐步放寬進入市場標準為走向。而在印度目前才擁有1億行動電話的用戶的市場來說,已經有國民營電信公司8家,相較於中國擁有6億個用戶,卻只有6家電信業者來看,中國電信市場的電信公司數顯得有點少。更何況,近來市場上「四網合二」的傳聞,讓許多中國民眾擔心電信局面將走向壟斷的回頭路。

針對近來中國電信市場激烈的殺價競爭問題,新的「電信法」有了更嚴厲的規定,據悉,違反新資費標準的各大營運商將受到高額罰款,現有的「電信條例」規定的最高罰款為100萬元人民幣,「電信法」的罰款將調高到500萬元人民幣。不過,針對罰款的調幅,有專家表示,500萬雖不是小數目,不過對於資產上千億的電信公司而言,可說是九牛一毛,其約束力仍然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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