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醞釀多時的電子簽名法正式出爐,這是中國第一部具有實質意義的資訊化法律,這部法令的誕生,有望加速中國電子商務交易的發展。
8月30日,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理事長宋玲對外表示,中國《電子簽名法》正式出爐,預計在2005年4月1日,中國才會正式實施該法令。其實,早在2000前,中國產、官兩屆就開始被提議制定《電子簽名法》法令,經過4年的時間,才開始進入落實階段。一直到2004年3月24日,中國國務院才通過《電子簽名法》草案,4月2日,《電子簽名法》草案首次提交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在經過多番省議與修改,《電子簽名法》草案於7月頒布。
《電子簽名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促使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在電子交易的過程中,確認電子文件與簽名的合法性,以建立安全並可信賴的網路交易環境,確保資訊在網路傳輸中不會遭到竄改會偽造,且能辨別交易雙方的身分。
中國《電子簽名法》通過之後,電子簽名與傳統簽名或簽章將具有同樣的法律效應,此法令可增加網民對電子交易的信任度,所以該法令對中國電子商務的市場成長將會有很大的幫助。不過,市場分析人士指稱,由於中國的電子商務發展仍處於前期發展階段,個人或企業對電子簽名的認知與適應度都還不足,所以電子簽名要在中國電子商務市場成為普遍現象尚須一段時間。
國際金融報指出,中國《電子簽名法》的法令重點包括:確認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規範電子簽名的行為;明確認證機構的法律地位及認證程式;規定電子簽名的安全保障措施等。一份可靠的電子簽名必須包含以下4的條件:一、電子簽名製作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二、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資料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四、簽署後對資料電子文件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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