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微軟與公平會在去年(2003)達成的行政和解以後,因為慘遭消費者痛批行政和解內容,監察院委員因而組成專案小組介入調查,並且在今日(10/6)發布調查結果。監察院雖然認同公平會的努力,但是也認為公平會還有待改善的地方。不過,監察院的調查結果,是否會進一步影響到臺灣微軟與公平會之間的行政和解內容,還又待後續觀察。
對此,臺灣微軟發布聲明表示,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收到任何來自監察院或是公平會的訊息,並強調絕對會遵守並且落實與公平會達成的行政和解內容,事實上,自從2003年2月27日行政和解生效以來,臺灣微軟對於行政和解契約中的8大項、32小項和解事項都有落實,並持續向公平會報告執行結果。
監院院指出,公平會追究微軟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全球統一定價部分,只有針對微軟相關企業、臺灣微軟公司、下游經銷商、轉銷商等,提供的進銷貨價格與查訪北部高都會區零售商價格進行調查,並沒有把調查範圍擴大到政府機構、學校、大型企業、中小企業等需求面。
在這樣的前提下,監察院認為公平會的調查似乎顯得有點草率,同時並強調公平會應該持續緊盯臺灣微軟是否精確落實行政和解契約內容,如果沒有,應該解除行政和解契約,並且另外成案調查。
此外,由於公平會與臺灣微軟達成的行政和解契約,主要是針對臺灣微軟公司及相關企業就微軟中華民國文字版彩盒包裝、零售版WINDOWS、OFFICE及OFFICE個別程式的價格、搭售等達成和解,對於其他版本的價格、搭售等,公平會仍應依權責調查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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