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發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並由今日(5/5)起6個月內對臺灣以營利為網路拍賣目的之賣家進行商業化輔導,協助賣家辦理營業登記。同時,Yahoo!奇摩拍賣也於今日貼出公告,說明財政部的網路拍賣政策,Yahoo!奇摩電子商務事業部協理洪小玲表示,今後該站將會陸續舉辦相關座談或提供賣家商業化建議流程。

財政部表示,有關個人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若是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者,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之規定,這是基於租稅公平與租稅法律所必須,惟考量此項議題具有極高複雜性與爭議性,因此,該部乃明定6個月緩衝期,要求各稽徵機關自94年5月5日起6個月內輔導此類案件,辦理營業登記,並補稅結案免罰。

甫出爐的「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明確說明了對於偶爾透過網路銷售其日常使用物品之一般個人,完全不會發生課稅問題,包括衣物、家具、自用小客車等,不管金額大小,均免徵個人綜合所得稅;但如果個人如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者,則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對於原本就是營業人在網路上的銷售行為,則本來便應依法報繳稅捐。

網路拍賣服務造就了不少個人創業成功的例子,這也引發財政部對網路拍賣課稅的重視,並一度引起網友恐慌,不過,檢視新出爐的網路拍賣報稅規範,可以發現財政部不過是要求在網路上實際經營商業行為的賣家依法課稅,業者認為,這將能促進臺灣網路拍賣產業的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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