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EC)發言人在周一(7/31)證實微軟已提交另一批的技術文件,盼能符合該委員會對微軟的要求,避免歐洲委員會再一次對微軟開罰。
歐洲委員會是在2004年判決微軟濫用其在桌上型個人電腦的壟斷勢力,取得工作群組伺服器作業系統及媒體播放器等市場的競爭優勢。當時EC判罰微軟4.97億歐元,並要求微軟必須在歐洲提供不含媒體播放器的Windows XP桌上型個人電腦作業系統,以及提供微軟工作群組伺服器作業系統的通訊協定技術文件給其他競爭對手。
不過,EC認為微軟並未完全遵循該委員會當初的反托拉斯判決,沒有提供其工作群組伺服器作業系統的相關通訊協定技術文件。因此在今年7月16日針對微軟再度開罰,要求微軟要支付從去年12月16日到今年6月20日每天150萬歐元的罰款,總計為2.8億歐元(約3.58億美元)。
EC還警告微軟若不在今年7月底以前提交相關的技術文件,將提高對微軟每日的罰款。EC發言人說,從7月底開始,如果EC發現微軟所提交的文件仍不足,微軟可能面臨每天高達300萬歐元的罰款。
而歐洲委員會發言人也表示,微軟在EC提出警告後,已經提供相關協定的進一步技術文件,同時該委員會也正在分析這些文件是否符合要求,目前尚不知何時會完成分析。
歐洲委員會要求微軟提供這些技術文件,用來讓微軟的競爭對手與微軟有相同的競爭地位,例如讓微軟伺服器產品的競爭對手得以順暢地連結視窗環境。(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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