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週三(8/1)正式判決Rambus公司以隱瞞記憶體規格資訊方式壟斷隨機動態記憶體(DRAM, 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市場。
這項判決獲得FTC全體一致通過。FTC委員會在網站上的判決指出,Rambus公司在美國電子工程設計協會(JEDEC, Joint Electron Device Engineering Council)制訂4種記憶體標準時,刻意隱瞞標準制訂程序中極重要的關鍵資訊。
FTC指出,JEDEC協會已經確實的蒐集專利資訊讓旗下會員得以作為制訂標準之依據,JEDEC協會會員據此考量採用特定專利技術為標準之後果,並因此避免採用特定專利技術為標準。FTC這項判決也是Rambus與FTC長達4年關於DRAM訟案的最新發展。
Rambus為JEDEC協會會員之一,被指控在90年代發展新一代DRAM標準時,並未如時揭露所擁有的專利資訊;不過Rambus則反駁指出,該公司一向遵照JEDEC的資訊揭露政策,Rambus律師John Danforth並將針對FTC的判決向美國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FTC認為,Rambus等待JEDEC將該公司擁有的技術制訂為SDRAM及DR SDRAM標準後,再提出專利侵權,向其他廠商索取專利使用費。Rambus 認為,即使FTC公佈最新判決,該公司仍可以進行與部分記憶體廠商的專利訴訟,對象包括美光(Mircon)與南韓的Hynix。
FTC在2002年正式對Rambus提起聯邦反托拉斯法告訴,指出Rambus逃避對JEDEC協會揭露資訊。但當時FTC的行政法官判決對Rambus有利,駁回FTC對Rambus的指控,因此FTC進而將全案提交FTC全體委員會希望扭轉判決。
不過FTC的決定似乎不會影響Rambus的DRAM專利擁有權。在最新判決之後,委員會指出,下一階段蒐集資訊,對此案提出補救措施,例如限制Rambus對其他廠商索取的DRAM授權費金額。
John Danforth表示,Rambus也正把焦點集中在補救措施階段,Rambus認為該公司的授權費用相當合理,如果FTC提出的補救措施可讓Rambus接受,那此訟案可能就此終結。目前Rambus對DDR SDRAM製造商收取3.5%的授權費,但有些記憶體廠商反對此比率,並指出記憶體產業利潤空間相當少,此外,傳統上記憶體的授權費更已經在1%以下。
如果Rambus不同意FTC提出的補救措施,那雙方可能將面臨另一波的法律訴訟,John Danforth指出,如果將FTC的補救措施對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下一階段的法律訴訟可能長達1-2年。(編譯/李怡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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