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偵九隊3組日前以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名,移送網路封鎖線Freedom程式作者。偵九隊3組副組長高大宇表示,這個網路封鎖線程式作者,在程式進行改版時,蓄意強化其隱藏功能,成為某種具有特定意圖的木馬程式。

刑事警察局偵九隊先前例行性在各大駭客網站進行網路巡邏便發現,有網友討論相關入侵技術時,提及網路封鎖線Freedom是一個未被防毒軟體偵測到的程式,並可作為木馬程式之用。偵九隊在進一步追查之後發現,該程式作者在幾次程式改版當中,都一再強化其隱藏的功能,也就是說,當這個軟體被安裝在某一臺電腦上時,被安裝者並不知道該程式正在系統背後默默執行著;而這種隱藏的特性,也透過網友、駭客使用和分享,成為某種具有特定意圖的木馬程式。

根據刑法妨害電腦使用專章第362條,凡是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製作專攻妨害電腦使用的電腦程式,導致他人或公眾損害,該程式作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這次的案件就是因為該程式作者,將單純具有port mapping或CC Proxy功能的程式,刻意強化其隱藏的功能,企圖不讓程式被安裝者知情,而這種意圖則可讓駭客或有心人有可趁之機,藉此工具獲取個人利益或造成他人損害。

此次便有某工廠生產線大夜班員工,因為公司限制其不得對外連網,該員工為達對外連網目的,便在網路上搜尋到穿越封鎖線程式,並將這個程式植入在可以對外連網的長官電腦中。因為該程式具有隱藏功能,長官並不知道其電腦已經被安裝了這個程式;而所有大夜班的員工,則透過該程式,以長官電腦達到對外連網的目的。高大宇表示,這些大夜班員工的行為,破壞該公司原有的資安控管措施,也造成網路上有心人,都可以偵測到該公司的資安漏洞,進而造成企業可能的損害。

此次因為該企業並未對其員工提出訴訟,也沒有對程式作者提出訴訟,因此,偵九隊則以撰寫木馬程式供他人使用的刑法第362條,移送Freedom程式作者。高大宇說,許多程式本身並沒有惡意,但是蓄意隱藏、避免讓使用者知情,則可以形成許多可能的資安漏洞,進而造成損害。高大宇表示,Freedom程式是否就是一種木馬程式,還有待檢察官認定,但是這類強調隱藏功能的程式,對企業與網路使用者可能造成的損害,都可預期。文⊙黃彥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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