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可能就因為網路的新奇,而讓網路使用者忽略掉「詐欺」這種罪行可能正在發生。
因為網路的自由氛圍,以及網路上資訊的豐富性、多樣性以及言論的自由流通性,網際網路雖然新奇又令人著迷,但是利用它的特性犯罪的人也不少。有時可能就因為它的新奇,而讓網路使用者忽略掉「詐欺」這種罪行可能正在
發生。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研究員張雅雯在「網路犯罪之法律責任與防制建議」一文中,就談到網路詐欺的問題。她指出,像「網路老鼠會」和「雷爾運動」這兩種類型,就是典型的網路詐欺的例子。
網路老鼠會,相信不少人在BBS站上看過這種信件、或是自己就收到過這種email;這是結合了幸運信和老鼠會的行銷模式,常見的內容是要求收到信件的網友,以傳統郵件寄出五封信,同時在信中附上50元,並且其中一封要寄回給老鼠頭。
老鼠會”頭目”在網路上廣告,宣揚這種迅速致富之道,鼓吹眾網友踴躍加入小老鼠的行列;這種為了讓自己擁有眾人回信中所附金錢、而誘騙網友加入寄信回信陣容的行為,已經是刑法第三三九條詐欺罪的規範範圍了。
「雷爾運動」則是國際雷爾組織透過網路刊登複製人的廣告,宣稱即將複製兩個月大的人類胎兒,以造福不孕症的夫婦。廣告中向不孕夫妻以及同性戀者推銷無性生殖和細胞儲存的技術,費用是美金20萬元。但根據生物科技開發中心的說法,目前生物技術尚無法複製人體,而且各國法令亦禁止人體複製。在這樣的情況下,雷爾運動這則廣告的刊登人便是觸犯了刑法三三九條詐欺罪。
刑法三三九條詐欺罪的條文如下:「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詐術騙財,不管是在真實生活或是網路上,都是為刑法所禁止的。
科法中心的網站上,有不少科技法律相關的法規條文、判例、研究報告及各國最新科法動態,網友可以自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