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暨商標局在上周公布了Google在去年3月提出的「彈性通訊系統及方式」(Flexible Communication Systems and Methods)專利內容,透露了Google想要改造行動服務模式的野心。
該份文件說明了可讓使用者彈性應用任何電信系統及裝置的方式,例如行動電話可以同時在不同的電信網路中運作,在家中可以使用寬頻網路,出外則能轉用傳統電信網路,而且可以彈性選擇要使用由哪家電信業者所提供的電信網路服務。使用者可以即時根據電信業者的訂價、頻寬,或品質選擇當時適合的網路。
此外,Google也認為,使用者的行動裝置就像是一台資料裝置,將所有使用者所需要傳輸的語音或資料傳輸皆視為資料封包,同時使用者有權可以決定要使用哪些應用程式,此一通訊方式讓行動裝置的開發以及在該裝置上執行的應用程式更為開放。
Google理想中的行動裝置還包括在尚未決定服務供應商或沒有營運商供應電信網路的情況下,該裝置應該可以透過存取節點連結到IP網路。該裝置亦包含一個可無線連結到資料傳輸服務供應商的使用者介面、一個已配置好用來執行儲存在裝置記憶體中應用程式的處理器,以及一個可儲存電信費用等資訊以及選擇供應商的連結模組。
Google說明,該使用者介面應該可以透過任何組合的無線通訊標準來進行資料傳輸,包括GSM、CDMA、TDMA、IEEE 802.11、IEEE 802.16及藍牙等。
此一Google所描繪的電信營運系統打破了現有的模式,行動電話不一定只能使用特定業者的電信網路,使用者也可搜尋符合自己價格上或品質上需求的電信網路,意謂著使用者可以任意選擇電信網路,打破既有電信服務的綁約制以及不同電信網路間的藩籬。
不過,分析師認為Google的願景並不容易達成,因為這除了需要電信營運商的配合外,同時使用者轉換電信網路的過程應該是無形且順暢的,需要大規模調整電信架構基礎,再加上行動裝置及作業系統的支援。
近年來Google積極介入行動網路服務,包括力推行動開放網路,參與美國700-MHz頻段競標,建議FCC開放閒置的White-Space頻譜供行動寬頻使用,以及發表Android開放手機平台等,因為當更多的使用者皆能享受行動網路的便利性時才能替相關的內容服務帶來更大的商機。(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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