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版個資法立法過關,經濟部商業司針對無店面零售業以及相關的網路平臺業者,仿效國外推動「隱私權標章」,負責籌畫的經濟部商業司第七科科長陳威達表示,目前該計畫還在規畫階段,尚未對外公開招標。
為了確保無店面零售業等相關電子商務業者,在個資法過關後,可以針對網路交易的安全以及個人資料的保護提出相關證明,陳威達指出,商業司積極規畫了「交易安全委辦計畫」,仿效日本等國,計畫推出一個「隱私權標章」(Privacy Mark,P-Mark)的安全識別認證。
陳威達說,目前這個「交易安全委辦計畫」還處於草案規畫階段,在這個計畫中,也會提出隱私權標章的相關規範。其中,政府預計授權1~3個驗證機構,並在推動初期,由政府補助企業取得相關的隱私權標章認證。
經濟部商業司司長葉雲龍表示,目前政府雖然還沒訂定隱私權標章認證的推廣時程表,但政府希望未來能鼓勵大型的網路平臺業者,優先取得隱私權標章認證。
臺灣雖然參考日本推動隱私權標章,但臺灣和日本在一些認證推廣的深度不同,勤業眾信副總經理萬幼筠認為,若只單純仿效表面的隱私權標章推動,卻沒有學習到深度的資安內涵,將使得隱私權標章的推動淪為表面功夫,淪為「為了認證而認證」。臺灣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院長吳宗成則強調,未來不論企業取得何種資安認證,包括隱私權標章在內,業者取得該認證後,仍不表示企業就可以免責或藉此規避應負的責任。文⊙黃彥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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