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美國紐約男子Paul Ceglia控告Facebook創辦人Mark Zuckerberg違約,並宣稱他應該擁有84%的Facebook股權。

Ceglia宣稱Zuckerberg在2003年要開發Facebook時曾與他簽署合約,請他協助開發網站,Ceglia並以1000美元的支票取得50%的網站股權,此外,Zuckerberg亦承諾自2004年1月1日到網站完成期間每天會再提供1%的股權給Ceglia。由於Facebook網站一直到2004年的2月4日才完成,因此Ceglia認為自己應該享有84%的股權。Ceglia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中也附上了當初與Zuckerberg簽署的合約。

雖然Zuckerberg最早設立的是thefacebook,但Ceglia認為Zuckerberg只是把網站業務名稱從thefacbook.com改成facebook.com,以及到今日的facebook.Inc,不論對該站的商業或合約而言都是種延續。

由於此一訴訟,法官也暫時禁止Facebook的資產轉移。今日的Facebook與當年不可同日而語,它現為全球最大的社交網站,擁有4億名用戶,以去年5月俄國集團Digital Sky Technologies(DST)投資Facebook的金額及股份來估算,Facebook市值約為100億美元。

不過,華爾街日報報導,提出訴訟的Ceglia去年也曾被控告收取客戶20萬美元的貨款,但卻未依約送貨,也未退款。另一方,Zuckerberg在2007年也曾被三名設立ConnectU社交網站的哈佛同窗控告竊取程式碼,當時Facebook的市值約為10億美元。(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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