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協助臺灣資訊服務業者的產業發展,行政院日前召開資服業的產業策略(SRB)會議,除了協助臺灣資服業者爭取150億元的IFRS(國際會計準則)商機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也將進行政府採購法的修法,逐步朝向有利標的方向前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鄧民治表示,從2006年~2009年的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金額較大、較複雜的資訊服務專案,平均每年近5成,都是採用「有利標」決標,相較其他類別採購的比例明顯較高。鄧民治表示,為了讓臺灣資訊服務業者能夠提供更好的商品服務,能夠存活下去,行政院工程會已經研擬修正政府採購法第11條、第52條和第63條,希望最快可以在立法院下一個會期完成修法動作。

政府標案一直是許多資服業者的重要營收來源,但當政府的資訊採購採用「最低標」決標時,往往會侵蝕資服業者應該有的利潤。因此,為了扶植臺灣資服業者的生存,工程會積極推動採購法的修法,走向以最有利標的方式決標,為了避免業者浮報價格,鄧民治說,政府打算建置一個「資訊服務採購價格資料庫」,透過這樣的價格資料庫,充分反映各種IT服務與設備的客觀市場行情。

目前政府的資訊服務採購契約只是一個範本參考,並不具有法律效力,鄧民治也說,未來也將修訂一個具有法律強制參考效力的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文⊙黃彥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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