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價超過百億美元的微軟共同創辦人Paul Allen於今年8月控告Google、蘋果、Facebook、eBay等10家科技業者侵犯其所屬公司Interval Research的數項專利權,根據外電報導,美國法官已經以訴狀描述不夠詳盡而暫時駁回該訴訟案。

報導指出,美國法官認為原告並未明確指出任何侵權產品或裝置,使得法院或被告必須猜測究竟是哪些產品侵犯了Interval所宣稱的4項專利技術。美國法官上周要求Interval Research必須在12月28日以前提出符合標準的訴狀,而Interval則認為這只是單純的程序問題,不會阻礙繼續提告之路。

Interval Research是由Allen及其他電腦界的專家在1992年共同創立,主要著眼於開發網路上的消費者應用程式及服務的各種創新技術與專利,迄今已在美國取得130項專利,並指控Google、蘋果、Facebook、eBay、AOL、Netflix、Yahoo、YouTube、Office Depot、OfficeMax及Staples等10家業者侵犯該公司4項專利。

當時Allen發言人David Postman表示,相關專利技術牽涉到現有的主要電子商務及搜尋引擎業者運作的基礎,而這些技術皆是由Interval所開發。

外界質疑,微軟並未取得相關專利授權,但也沒被列入被告;當時Google亦批評該訴訟案鎖定部份美國最創新的公司,反映出他們並不想在市場上競爭,而是要在法院上競爭的可悲趨勢。(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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