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
● 法務部最快6月公布個資法施行細則
● 細則通過後,法務部會制定各行業通用的基本適用標準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科長黃荷婷表示,新版個資法施行細則最快今年6月可以公布,再加上要提供給各行各業一個適應期,預計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正式適用施行,最快將從原本的2012年元月再延期到2012年6月左右。

根據原本法務部規畫的進度,希望各機關彙整產業因應個資法所面臨的各種困難的意見彙整,原本應該在2010年8月底前完成,但黃荷婷表示,由於各機關必須召開產業會議加上彙整相關資料,所以各機關在意見回報速度較慢,以金管會為例,遲至2010年11月才完成意見彙整與回報進度。

目前來說,只有部分機關有回報意見,包括經濟部、內政部、金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交通部、法務部、新聞局、國安局、臺北市政府、新北市(原臺北縣政府)以及臺中地方稅務局等單位,但涉及醫療病歷資料應用的衛生署,到現在都還沒有回報彙整的產業意見。

黃荷婷表示,因為新版個資法法案推動仍有其時間壓力,在等不到衛生署的回應下,仍必須儘早開始下一階段機關和專家學者針對施行細則草擬版本的會議,目前預計召開10場會議,最遲希望在今年2月底、3月初可以完成所有草擬施行細則的意見討論會議,彙整出一個可行版本送交行政院審查。

黃荷婷表示,一般法規在呈報行政院進行審查之前,法規會需要先行公告,但因為該法案牽涉較廣,公告時間至少7天以上,彙整相關疑義後,再一併送交行政院進行審查。「由於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牽涉範圍廣大,預計行政院必須花比較多的時間心力進行審查,一般預計需要3個月到半年的時間。」她說。也因此,如果行政院能夠如期完成施行細則的審查,最快在今年6月就可以公布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公布施行細則的同時,黃荷婷說,行政院便可同時公布新版個資法和施行細則正式適用的時間。參考原本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公布到適用中間有一段適應期,加上新版個資法將適用於各行各業,一般預計至少會提供1年的適應期,因此,新版個資法正式適用的時期可能從原本的2012年1月延至該年6月。

不過,黃荷婷表示,對於法務部法律事務司而言,施行細則公布後,法務部還是要針對該細則另行制定一個具體的基本標準,再由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此一基本標準,制定各行業的內規與行業標準。她指出,政府的目的還是在協助企業守法,做到個資的保護,處罰或天價罰款都不是政府推動個資法的本意。所以為了配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來能更方便制定行業規範,在施行細則通過後,法務部會率先制定各行業通用的基本標準。

面對許多業者開始盤點現有個資,黃荷婷指出,許多企業對於現有個資的利用,早已經逾越特定目的的利用,等到新版個資法適用時,她認為捨棄太久沒有利用或是太舊的個資,重新建置一個清楚告知使用的特定目的的個資資料庫,不見得比較麻煩。文⊙黃彥棻

新版個資法最新施行時間表
█ 現在~2011年2月底:完成 10場機關與專家的座談會議
█ 2011年3月初:完成法務部草擬施行細則的條文公告(至少7天)
█ 2011年3~6月:行政院以最短時間(3個月)完成新版個資法施行細則審查
█ 2011年6月:公布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以及新個資法適用時間,將有1年適應期
█ 2012年6月:1年適應期結束,正式適用
資料來源:法務部法律事務司,iThome整理,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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