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宣佈已成功協商Groupon修改團購服務條款,對台灣消費者購買團購票券7日內退款機制。

台北市今天(7/15)宣佈經過與Groupon的協商,Groupon已依消保法規定,修改服務條款,提供台灣消費者購買團購票券7日內無條件辦理退款,為Yahoo!奇摩、蘋果之後,另一家遵守本地法律規定提供7天內退款機制的跨國企業。

北市府法規委員會之所以與Groupon協商,主因是日前有消費者向台北市政府檢舉,購買Groupon票券後卻無法向餐廳訂位,或團購券消費權益縮水等等。因此市府檢視Groupon服務條款,發現未依消保法提供消費者合理檢視期、退款機制,因此與Groupon進行協商。

北市府強調,一開始Groupon的立場也與Google相同,都以涉及修改服務條款將影響到全球營運政策為立場,但經過協商Groupon已同意遵守本地法律,已修改Groupon台灣使用者條款,依消保法提供購買後7天內退款機制。

Groupon原為美國最大團購業者,Google曾計劃以60億美元收購未國。去年底Groupon擴大進軍亞洲市場,在台灣併購地圖日記,將百萬團購網改為台灣Groupon,目前是國內最大的團購業者。

北市府選在Google今天拒絕依法提供法定退款機制宣佈此事,顯然有意強調Yahoo!、蘋果、Groupon等其他跨國企業願意遵守台灣法律,突顯Google堅持全球營運政策不變的立場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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