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院上周五(12/9)宣判蘋果在歐洲的子公司Apple Sales International所銷售的iPhone與iPad等裝置,侵犯了摩托羅拉(Motorola Mobility)有關GPRS的數項專利,同時允許摩托羅拉向蘋果求償或提出禁制令,而蘋果則決定上訴。

摩托羅拉表示,該公司與美國及全球企業簽署的專利授權協議對其業務非常重要,他們從2007年起就與蘋果協商並提出合理的授權條款,且將會繼續利用各種方式儘快解決其全球的專利糾紛。

根據此次的判決,牽涉到侵權的蘋果產品涵蓋了iPhone、iPhone 3G、iPhone 3GS、iPhone 4、iPad 3G及iPad 2 3GS,專利部落客Florian Mueller指出,即使iPhone 4S是在摩托羅拉提出告訴後才發表,但它無疑也採用了同樣的通訊標準。

這對摩托羅拉而言是項勝利,不過,法院也要求摩托羅拉若要提出於德國禁售iPhone或iPad產品的要求,必須先支付1000萬歐元(約1350萬美元)的保證金,如果最終判決是由蘋果獲勝,蘋果將有權取得這筆款項作為禁售的損失賠償。

Mueller分析,蘋果除了上訴外,也可能更改產品設計,或是向摩托羅拉取得相關專利的授權,只是該專利授權費將溯及既往,且摩托羅拉想針對已侵權的產品索求更高的金額。(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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