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伊士曼柯達(Eastman Kodak)周二(1/10)分別控告蘋果及宏達電(HTC)侵犯該公司的數位影像技術專利。

柯達是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控告蘋果的iPhone、iPad與iPod及宏達電某些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侵犯了該公司與影像傳輸技術有關的專利,而且另外指控宏達電的智慧型手機侵犯其與影像預覽有關的技術專利。除了向ITC提告外,柯達也向美國紐約地方法院提出相同的訴訟。

柯達早在2010年1月就指控蘋果iPhone與RIM的黑莓機侵犯其影像預覽專利,宏達電則是柯達針對該專利新增的訴訟對象。

柯達營運長Laura G. Quatela表示,柯達為數位影像創新的領導品牌,花費了數億美元才建立起領先的專利資源,該公司曾多次與蘋果及宏達電協商以解決此一專利問題,只是一直無法達到令雙方滿意的協議。

在相關的訴訟中,柯達希望ITC能夠禁止這些配置數位相機的行動電話與無線通訊裝置的進口,並向法院請求終止蘋果與宏達電的侵權,且提出損害賠償。

面臨破產邊緣的柯達在今年進入轉型階段並宣布組織重整,把旗下的傳統底片/相紙及消費數位影像/圖像通訊等兩個部門合併成商業部門,並維持消費者部門的運作,力求降低成本並成為數位企業,新的架構於今年1月1日生效。柯達周二(1/10)因控告蘋果與宏達電在紐約股市的股價上漲了0.2美元,以0.6美元作收,漲幅達49.96%。(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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