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周四(1/12)宣布已與LG簽署採用Android或Chrome OS平台所打造的平板電腦、手機或其他消費者裝置的專利授權協議。迄今微軟總計與11家業者達成類似協議,同時宣稱美國所銷售的7成以上Android手機都採用了微軟的專利授權。
微軟專利授權副法務長Horacio Gutierrez表示,很高興能與LG達成此一協議,加上微軟先前與10家Android及Chrome OS裝置製造商的協議,這代表美國所銷售的Android手機中,有超過7成的比例都已受微軟專利的含蓋。微軟並為持續成功解決Android及Chrome OS在專利上的問題而感到自豪。
微軟之前即與宏達電、三星、宏碁、廣達、仁寶等10家業者簽署類似的專利協議,根據Nielsen去年第三季的調查,宏達電及三星為美國前兩大Android手機製造商,於該領域的市佔率分別達到35%及24%,第三名則是摩托羅拉的23.5%,顯示出除了摩托羅拉以外,美國的Android手機製造商幾乎皆已臣服於微軟的專利。
另一個頑強抵抗微軟的還有邦諾書店(Barnes & Noble),微軟於去年3月控告邦諾書店所銷售的Android裝置侵犯該公司多項專利,而邦諾則積極遊說美國司法部調查微軟行為是否渉及壟斷,指稱微軟利用瑣碎與過時的專利對抗Android裝置製造商,而且在未發明或開發Android作業系統的基礎下也想主宰市場上相關的產品,並以授權費等手段來降低競爭平台對製造商與消費者的吸引力。
市場研究機構高盛曾估計微軟在2012財年(2011年7月~2012年6月)光是向Android製造商所收取的權利金就高達4.4億美元,約佔微軟預估營收的4%。高盛表示,微軟向Android製造商收取每個裝置3~6美元的權利金,而向Windows Phone製造商收取10~12美元的自家平台授權費用。(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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