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週三(2/22)表示,已正式向歐盟控告摩托羅拉行動和Google違反公平競爭法,意圖透過標準專利授權阻礙微軟Windows PC、Xbox遊戲機和其他產品的銷售。

微軟法務長David Heiner在標題為「Google:請不要扼殺網路視訊」的文章中詳細說明了展開控告行動的原因,主要在於摩托羅拉行動破壞了以FRAND(公平、合理和未歧視條款)授權與標準有關的專利技術,而Google卻坐視不管。

事實上,微軟早在2010年11月就曾向美國華盛頓地方法院狀告摩托羅拉,指控其違反合理的專利授權條件。微軟認為摩托羅拉要求過高的視訊解碼與WLAN技術權利金,而這些技術在Xbox、Windows Phone 7、和Windows 7等產品中都會用到。

Heiner表示,現在消費者能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PC等各種裝置上,以WiFi無線網路觀賞視訊內容,是多年來業界共同定義技術標準的成果。摩托羅拉和其他對這些標準制定有貢獻的公司,都承諾必須以FRAND條款授權相關專利,不得將其作為妨礙競爭的手段。但現在,摩托羅拉卻違背了這項承諾。

Heiner表示,微軟非常願意支付合理的專利授權金,但摩托羅拉的要求卻顯然太超過。以一台1000美元的筆電為例,摩托羅拉要求微軟為其50項與H.264有關的專利支付22.5美元權利金。但是,在完整建置H.264標準時,還需向其它29家業者取得超過2300項專利,依據FRAND條款,微軟取得所有這些專利需要支付多少權利金?答案是2美分!

微軟強調,微軟因為取得大量授權優惠而只需付2美分,但既使其他公司,也絕不用支付超過20美分。以此推算,Motorola要微軟支付的權利金竟貴了1000倍!而且如果是2000美元的高階筆電,摩托羅拉要求的權利金還加倍到45美元。

微軟強調,如果每家公司都像摩托羅拉一樣,專利的成本就將大於製造PC、平板電腦等裝置的成本。如此一來,消費者勢必得花更高的價格才能買到這些產品。Google之前在併購摩托羅拉行動時,曾公開承諾將以合理條款授權標準專利技術,以消弭歐盟和美國司法部對通過此收購案的疑慮。

因此,微軟呼籲Google,應秉持著它捍衛網際網路開放性的一貫精神,不要讓摩托羅拉持續用這種方式來阻礙公平競爭,更不應該對此事放任不管。

對於微軟此舉,Google和摩托羅拉以尚未看到控訴書作為回應。不過,Google發言人表示,與微軟過去擅長阻礙競爭的行事作風相比,現在看起來特別諷刺。

專利分析師Florian Mueller對於近來科技業者間的專利訴訟開始以違反FRAND條款另闢新戰場的現象感到憂慮,並指出業者不應該以業界標準做為武器,而影響消費者權利,相信歐盟會對此做出明智裁決。(編譯/范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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