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白宮週四(2/23)公佈一份「消費者隱私權法案」報告,旨在保障數位時代消費者的網路隱私權。相關政府機構將基於這份政策,擬定實際的執行措施。於此同時,數位廣告聯盟也向白宮承諾,將採用「不追蹤」(Do Not Track)政策保障消費者權益。
美國總統歐巴馬特地在這份報告的序言中指出,在此網際網路和智慧型手機盛行的年代,隱私權的重要性更勝以往。其中許多創新都是透過以嶄新方式運用個人資訊來推動的。因此,我們現在必須秉持一貫的精神,將恆常不變的隱私權價值也實現在新科技與我們所處的新時代中。
白宮會將此法案作為提升消費者隱私保護的一部份策略,同時也要能確保網際網路的創新與經濟成長動能。報告中將清楚告訴消費者,他們對於那些擁有個人資訊的業者保有什麼權利,也對業者提出使用個人資訊的規範。
未來,商業部的全國電信和資訊委員會將與業者、隱私權保護團體和相關機構共同擬定執行措施和規範。同時,委員會也將要求國會通過與此法案相關的立法,並付予聯邦通訊委員會(FTC)和州檢察長保護消費者網路隱私的更多公權力。
FTC早在2010年底,就曾建議應讓網路使用者擁有拒絕其個人資訊被廣告業者、零售商、和其他公司追蹤的權利。此案當時就已在國會引起激烈討論。同意的一方自然是站在保護消費者隱私的立場,但反對者則憂慮將因此阻礙網際網路市場的發展。
到去年2月,也有國會議員提出「謝絕網路追蹤法案」(Do not Track Me Online Act),希望能賦予消費者防止其線上活動資料被任意收集的能力,並已獲得多個消費者團體的支持。
為因應消費者和白宮對網路隱私日益高漲的要求,代表全美90%廣告主的數位廣告聯盟(Digital Advertising Alliance,DAA)也已於週四表示,同意在主要的瀏覽器中建置「不追蹤」按鈕,讓消費者有權利拒絕個人活動資訊被追蹤。
DAA表示,目前在Mozilla、Google和微軟瀏覽器中建置的不追蹤方式太過複雜,消費者不易使用。未來,僅需按一下按鈕就可以了。這項功能約九個月後就能開發完成。
對此,Google表示,非常樂見業界對於廣告和隱私權達成了廣泛共識。公司將會與業界夥伴、政府、FTC和DAA合作,在包括Chrome在內的主要瀏覽器中建立這項機制。
此外,Mozilla Firefox已在去年推出的Firefox 4測試版中加入「不追蹤」HTTP標頭。Opera也會在Opera 12版中加入。(編譯/范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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