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在2010年發表了自動駕駛技術,讓汽車能夠利用偵測與感應裝置自動駕駛,過去Google都是派遣安全駕駛人員及軟體工程師擔任自動車輛的駕駛人員,但本周Google讓一名視障人士直接擔任自動車駕駛。

這名來自加州的視障人士為Steve Mahan,他駕駛的是一輛配置視訊攝影機、雷達偵測器,與雷射測距儀的Toyota汽車,他的車上還載有乘客,Mahan的雙手甚至不用放在方向盤上,該自動汽車會根據路上的指標或是轉彎處放慢速度,在Google圖資系統的指引下,Mahan順利買了速食店得來速服務的漢堡、去洗衣店取回洗好的衣服,以及安全返家。

Mahan說,這項技術改變生活的部份在於它賦予他獨立的能力並可自由去到他所想要或必須到達的地方。

當然Mahan所行經的路線或程式是經過謹慎規畫的,而且這只是一個技術實驗,不過,Google認為這代表一旦自動駕駛符合嚴苛的技術要求與安全標準時,有朝一日將可供應給社會使用。

這個由盲人來駕駛汽車的實驗雖然突顯了自動汽車的創新與可能性,但也有人將焦點放在盲人開車的合法性。Google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此一實驗是合法的,它除了經過精心的設計外,Google也與當地的警察單位合作,Mahan車上的乘客是Google所派遣的專家,必要時可終止車輛的行駛。此外,目前加州並無與自動駕駛車相關的法令,但當地允許沒有駕照或正在學開車的駕駛於身旁有專業入士時把車開上路。(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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