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計劃邀請民間團體建立網路內容共同管理機制,授權第三方成立機構認定內容是否對兒少有害,可要求網路相關業者處理。

NCC今天(8/7)舉行2012網際網路內容高峰會,邀請網路、電信及民間兒少保護團體參與,探討網路內容分級制度、網路內容過濾分級機制、網路有害內容通報及兒少內容防護機構建立等4項議題。其中兒少內容防護機構為依照去年兒少法修訂,NCC計劃徵選民間團體與業者加入成立兒少內容防護機構,擔負起內容把關的責任。

為保護兒童及少年接觸到有害網路內容,包括色情、暴力、言語霸凌,NCC授權民間團體成立的內容防護機構,可接受民眾舉報不當內容,當認定內容對兒童及少年有害後,可要求業者處理。

NCC傳播內容處理處他類視訊內容監理科長陳慧紋表示,該防護機構獲得NCC授權,可判定網路內容是否對兒童及少年有害,因此希望能由民間關心兒少議題的非營利團體及網路業者主動加入,以代替可能需花費較多公務作業時間的政府機構,加快處理有害網路內容。

該防護機構雖然由民間團體擔任,但經認定網路內容不當並通知業者處理之後,若業者獲得通知卻沒有移除,NCC或相關單位將依法開罰,以公權力支持防護機構的裁定。

NCC藉由舉行高峰會,邀請網路、電信業者,以及民間非營利性質的兒少關懷團體參加,蒐集各方代表意見,供未來成立共同防護機構參考,並希望能儘快成立防護構機,最快在今年內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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