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三星在美國及韓國互控侵權的官司在上周五(8/24)告一段落。美國法院宣判三星侵犯蘋果專利,必須賠償蘋果逾10億美元,同時蘋果也有權要求禁售三星產品;至於韓國法院則宣判蘋果及三星侵犯了彼此的專利,同時禁售雙方的產品。
美國陪審團認為,三星的確抄襲了蘋果的產品設計,必須支付10.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而蘋果要求禁售三星產品的公聽會則會在下個月舉行。
市場分析指出,10億美元的賠償金額對三星而言並不嚴重,較糟糕的是三星勢必得修改產品設計,因而延後新產品的發表。此外,三星的落敗也將讓其他推出類似蘋果產品的製造商心生警惕。
紐約時報引述柏克萊法律學院教授Robert Merges的看法指出,蘋果真正的目標並非三星,而是Android,其他Android製造商未來也可能陷入類似的訴訟,進而提高了使用Android的成本,這些製造商也許明年就會開始轉用Windows Phone或其他平台。華爾街日報則引用Google的聲明表示,在此案中被判定侵權的大多數專利都與Android作業系統的核心無關。
同樣在上周五判決的蘋果/三星侵權官司則有不同的結果。韓國法院認為不論是蘋果或三星都侵犯彼此的專利,其中,蘋果侵犯兩項三星專利,三星則侵犯一項有關觸控式螢幕功能的蘋果專利,但三星並未抄襲蘋果產品的設計。
因此,蘋果必須賠償4000萬韓圜,三星則必須賠償2500萬韓圜,韓國法院還禁售了蘋果的iPhone 3GS、iPhone 4與前兩代的iPad,以及禁售三星的12項產品,涵蓋Galaxy S、Galaxy SⅡ與Galaxy S Tab在內。
專家認為,即使韓國的判決對三星比較有利,但韓國的結果對雙方影響不大,因為在當地被禁售的都不是最新一代的產品。(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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