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週五(8/31)針對美國蘋果電腦(Apple)控告韓國三星電子(Samsung)旗下Galaxy等多款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侵犯iPhone、iPad專利技術訴訟案,於檔案同步技術一案判決Apple敗訴,Samsung目前仍可在日本販售相關產品,且無須支付Apple要求的1億日圓賠償金。

裁決此案的東海林保法官認為,將電腦硬碟檔案與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同步的技術並非Apple特有的專利發明,而且Apple與Samsung判別裝置同步時檔案是否一致的方式也不同,例如同步音樂檔案時Apple是透過歌手姓名、歌曲長度等來辨識檔案是否一致,而Samsung則是以音樂檔案大小、歌曲檔名等來判斷,因此Samsung就此方面並無侵權。

當日東京地方裁判所僅就檔案同步技術做出判決,並未審理兩造提出的其他訴訟案,因此預期Apple與Samsung彼此之間的專利侵權訴訟在日本可能陷入長期拉鋸戰。Apple在日本首次審理即落敗的理由與美國最大的差異就是審理內容不同,美國就產品外型設計、觸控技術等判決Apple勝訴。

Apple與Samsung於2011年4月起在全球10多個國家爭訟50多件專利技術權,今年8月美國聯邦法院裁定Samsung敗訴,除部分產品可能遭到禁售處分外,還須支付Apple約10.5億美元的天價賠償金,為Apple最大的一次勝訴,Samsung則是在英國、澳洲等國得到勝訴,但賠償金額均不比美國,韓國則是判定兩造互相侵權,需針對彼此侵權範圍支付賠償金,同時禁售相關產品。(編譯/張嵐霆)

熱門新聞

Advertisement